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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2025/01/20申请书

此篇文章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精选12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

xxx:

申请人: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地址:x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户籍地址:xx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xxx。

申请人因xxxxx诉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x)xx字第xx号】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某某某诉申请人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户籍为xxx省xxx市,申请人近几年均是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xxx省xxx市,申请人并未在xxx市xxx区长期居住,xxx市xxx区并非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因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x省xxx市,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贵院受理本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审理,恳请支持。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原告_________诉被告______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______母亲住所,随即_____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______年_____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________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______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李XX,男,白族,xx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公民身份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

异议人:李xx,女,汉族,1982年12月23日出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xx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异议人李xx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20xx)汨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异议人李xx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与王x20xx年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20xx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暴躁,生活一直过得不幸福、不如意,经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心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20xx年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xx、小儿子李xx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议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张x,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xx,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xx,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xx,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x镇x村x组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x村x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x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xxxxx,男,汉族,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出生,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x,男,汉族,xxxxx年xxxxx月xxxxx日出生,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

申请人因xxxxxxxxxx诉xxx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xx)xxx字第xxx号】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xxxxxx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某某某诉申请人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户籍为xxxxx省xxxxx市,申请人近几年均是长期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xxxxx省xxxxx市,申请人并未在xxxxx市xxxxx区长期居住,xxxxx市xxxxx区并非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因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xxx省xxxxx市,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本案的管辖法院应为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贵院受理本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至xxxxxxxxxx人民法院审理,恳请支持。

此致

xx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xxxx年x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申请人起诉的依据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是申请人住所地大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敬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坊xx栋xx楼,负责人:xx峰,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因___诉申请人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依法裁定将该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的诉讼标的尚未达到我国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标准。

根据我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关于湖北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二、本案原告的起诉系基于两个不同的借款协议发生的两笔借贷纠纷,借贷的时间不同、金额不同、利息不同,还款期限不同,系两个独立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作为两个单独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贵院对本案的'管辖,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依法应当裁定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请贵院依据上述规定依法书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xx分公司工作(xx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6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8

申请人于20xx年9月6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X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的所谓《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XXXX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合同书》,实际上是申请人于20xx年6月17日交给XXXX有限公司,用于《钢材供应合同书》内部结算用的协议草案。该《合同书》不仅被XXXX有限公司篡改了时间,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

因此对于上述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的条款因合同未生效而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申请人与XXXX有限公司的纠纷应当适用双方于20xx年11月18日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中争端解决的条款。

其次,申请人与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8条约定: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

再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第3条约定: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该条实际上确定了双方签订的《建筑钢筋供应合同》采用的是送货方式,依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是货物送达地,也即申请人工程现场所在地,而非原告XXXX有限公司所在地。

因此,XXXX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9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以下文档由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李宏伟律师倾情奉献! 李宏伟律师专业法律顾问,合同法专家为你服务,联系电话:申请人:

申请人因 诉申请人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依法裁定将该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的诉讼标的尚未达到我国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标准。

根据我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关于湖北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二、本案原告的.起诉系基于两个不同的借款协议发生的两笔借贷纠纷,借贷的时间不同、金额不同、利息不同,还款期限不同,系两个独立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作为两个单独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贵院对本案的管辖,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依法应当裁定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请贵院依据上述规定依法书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0

申请人:李XX,男,白族,xx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公民身份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1

异议人:李xx,女,汉族,1982年12月23日出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xx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异议人李xx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20xx)汨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异议人李xx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与王x20xx年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20xx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暴躁,生活一直过得不幸福、不如意,经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心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20xx年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xx、小儿子李xx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议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2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3

异议人:李xx,女,汉族,1982年12月23日出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xx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异议人李xx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20xx)汨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异议人李xx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与王x20xx年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20xx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暴躁,生活一直过得不幸福、不如意,经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心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20xx年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xx、小儿子李xx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议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4

申请人:,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李四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5

申请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被申请人: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区,而不在XX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XX路XX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6

申请人:杨某地址: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7

申请人: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_____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___公司与香港___公司签订的。_____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___公司支付给香港___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8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29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0

申请人:张来,男,19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1

异议人:李xx,女,汉族,1982年12月23日出生,云南省大理市人,现住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xx村委会桃树坪组3号,身份证号532930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异议人李xx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受理原告王x诉异议人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起诉状副本、编号为(20xx)汨民初字第xxx号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等材料,异议人认为此案不应由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管辖,而应由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理由如下:

一、异议人李xx是此离婚案件的被告,湖南省汨罗市既非李冬慧的户籍所在地,也非李xx的经常居住地.根据原告就被告之地域管辖原则,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与王x20xx年认识,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开始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孩子,于20xx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结婚后原告李勇性格脾气暴躁,生活一直过得不幸福、不如意,经常为琐事打吵.最让异议人担心的是有时原告李x发疯似得声称要将孩子送人,有时声称要将孩子卖掉,异议人一直在担惊受怕中度过.20xx年异议人为了防止孩子被原告李x送人或卖掉,带着大儿子李xx、小儿子李xx回到云南老家.至今异议人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7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是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议人李xx及原告王勇均长期离开原住所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也没有管辖权.

异议人李xx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已七年有余,且一直在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xx镇老家居住生活.原告王x也与三年前带着女儿离开湖南省汨罗市,和其他女子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王x作为原告起诉与异议人离婚,应向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异议人的经常居住地是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并非湖南省汨罗市.因此,贵院受理王x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建议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异议人经常居住地的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人民法院管辖.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2

申请人:杨某地址: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3

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xx公司与香港xx公司签订的。20xx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xx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4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5

申请人:深圳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x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人因xx诉申请人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xx以加工合同纠纷为由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向申请人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现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县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该涉案合同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而并非加工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关于这两类合同的性质有专门的规定,它们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目的不同。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转移所有权,加工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在加工合同中,如涉及转移所有权的,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则是基本的义务。二是买卖合同中买方对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通常不发生协助义务;在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加工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三是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加工承揽人交付给定作人的'工作成果,必须是合同指定的、满足定作人特殊需要的物或者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却不一定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本案中,从双方往来法律文书名称上看,申请人向xx开具的支票明确为“货款”或“模具款”,而不是加工合同的称谓“劳务费”或“加工费”,因此双方应为买卖合同关系;在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双方在送货单、对账单中只需明确约定品名规格、模号等即可,尤其是规格为通用规格,购买的实际上是通用产品,而非特定的产品;申请人在整个买卖关系中,交易的目的在于转移标的物(冲头、冲针等)的所有权,而非劳务或者加工成果;申请人请求交付的是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冲头、冲针等),对xx的生产过程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其生产过程也与申请人无关,申请人只要求其交付合格的产品(冲头、冲针等)。所以双方的交易行为性质买卖合同关系,而非xx主张的加工合同关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本案中,《送货单》备注客户地址明确约定:“惠州市xx县xx工业区xx”,本案被告所在地为深圳市xx区、合同的履行地为惠州市xx县。因此,本案应当由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县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该涉案合同关系买卖合同关系而并非加工合同关系,按照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东莞市xxx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广东省深圳市xx区人民法院或者惠州市xx县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此致

东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深圳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6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7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8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39

申请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

被申请人: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106号1501室。

法定代表人:阮肖林,董事长。

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海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上海哲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xx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诸暨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海亮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0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8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

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1

申请人:李晶,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

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孙大千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晶

20xx年 3月 29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2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__地,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__地,电话:______。

贵院受理的20__年朝民初字__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__镇__村__组__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1月25日结婚后,20__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__乡__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__村__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__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3

申请人:xxx、女、28岁、汉族、住址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xxxx,住址:同上。

申请人因与xxx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x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xxx号,而非xxx在起诉状中所写的xx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xx,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xx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4

申请人: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__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________区,而不在________区,为此,______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____市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被申请人应向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______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_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此致

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5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出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族,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电话_______。

因_______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达的(_________)大民一终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___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______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6

申请人: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xx

被申请人: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人因xx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x集团有限公司、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xx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xx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7

申请人:上海轩世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8

申请人:李XX,男,白族,xx年2月15日生,云南省大理XXXXX职工,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职工宿舍402室,公民身份号码:532901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

申请事项:请求确定由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驳回原告的起诉。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第八条明确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xx年 月 日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仲裁的受案范围,认定双方当事人选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有管辖权。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第八条仲裁条款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方式,该仲裁条款对仲裁事项及仲裁机构均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已经具备仲裁条款的构成要件,根据20xx年9月8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合同约定解决争议适用其他合同、文件中的.有效仲裁条款的,发生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应当按照该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依法应当认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排除法院的诉讼管辖。如果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告知双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双方当事人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对争议的处理方式作了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6条之规定,双方订立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应该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处理。故请求贵院依法审查双方的仲裁条款,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附: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49

申请人: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年4月底刘__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年5月初刘____与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__一直在安徽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____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0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____,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____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____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敬礼!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1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2

申请人:王____,男,汉族,19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高____,男,19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区____镇____村____组____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____省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____年___月___日将原告高____诉被告王____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____母亲住所,随即王___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___,王____于20____年___月___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__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____省____市____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___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____省____市,随即在____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____市____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____经常居住地____省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

20____年12月20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3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4

申请人:北京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______饭店_________号房间

法定代表人:刘______职务:董事长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申请人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你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驳回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____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承建______花园别墅10栋,共计6000平方米,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因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误期致该工程未能按时开工。现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向你院提起诉讼,应予驳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本合同义务不能按期履行是由于不可杭力的原因,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______省______市建筑公司应向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应在你院起诉。

此致

______省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5

申请人: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现住河南省中原区____村__区__号楼。

____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____)__民一初字第100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申请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钱____诉申请人离婚纠纷案的应诉通知,通知申请人提出答辩状。申请人在提出答辩状的同时,现根据事实提出对此案管辖权的`异议,理由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现申请人住所地在____市,而钱____向贵院,即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向贵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____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6

申请人:(基本情况)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贵院已于___年__月__日受理了案号为:______的______————(案由)一案,将我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我公司认为,我公司与原告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我为________,贵院不应受理将我公司作为上列诉讼的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裁定我公司退出该诉讼,或将此案移送______人民法院(或其他海事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发生了_______法律关系,后(简单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经过)

此致

_______法院

申请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章)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7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敬礼!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8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59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0

申请人:杨某地址: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xx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此致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某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1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______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__.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____市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3

申请人: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丹阳市界牌镇立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纪忠

被申请人: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军辉

申请人因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诉江苏中靖集团有限公司、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镇江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纪忠、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上海智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4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6

申请人:杨某

地址:

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XX)X民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张某与杨某系重庆合川区大庙村人,于1998年XX月2日同居生活,1999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05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据此,贵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7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8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69

申请人:__,男,19__年2月1日生,汉族,住__,电话:__。

被申请人:__,女,19__年1月5日生,汉族,住__,电话:__。

贵院受理的__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__)的.户籍所在地为__市__县__镇__村__组__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月__日结婚后,__月__日才到__市__区__乡__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__市__村__号居住,申请人在__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__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____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__

20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0

申请人:

申请人诉讼文书送达地: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 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案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关于“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应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由于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为,不在贵院管辖的区域内,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恳请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1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市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本案贵院行使管辖权的'依据为第三被告“____________”住所地位于“甘井子区华东路18—1号”,但第三被告“____________”与本案“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显然没有任何实质性法律关系。被申请人(原告)________公司通过虚列一个住所地位于________区的所谓“被告”,试图争取由贵院管辖本案,是一种故意规避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规定的违法行为,贵院应当很容易辨别。

申请人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20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3

申请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被申请人: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区,而不在XX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XX路XX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4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5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6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一马路····号(东操场街北)。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女,汉族,住周口市黄河中路市政家属院····一单元三楼东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20xx)开民初字第····号案件移送至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首先,本案原告诉求为确认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虽然涉及不动产,实质并非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纠纷,不应适用该条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是一般的合同纠纷,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其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认为本案应当被告住所地即申请人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

申请人:郑州····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7

申请人:xxx、女、28岁、汉族、住址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xxxx,住址:同上。

申请人因与xxx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xxx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x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xxxxxx号,而非xxx在起诉状中所写的`xx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xx,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xx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x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系该司总经理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__________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被申请人__________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申请人起诉的依据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是申请人住所地大连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敬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79

申请人:H市A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H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H市A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0

申请人:张来,男,20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20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1

申请人:xxx,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x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兴义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2

申请人: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xx

被申请人: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人因xx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x集团有限公司、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xx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xx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3

申请人(原审被告):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XX综合楼

被申请人:XX,男,出生于19xx年7月10日,

身份证号码:XXXX, 联系电话XX

住址:重庆市云阳县XX乡XX村X组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8日收到金安区人民法院受理的XX诉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理由如下:首先,XX向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是“20xx年3月2日原告在XXX工地上班,具体从事水电安装工作。20xx年3月19日上午10点,原告在被告成立的重庆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XX项目部指派的工作过程中,因电表爆炸造成原告烧伤”。依据原告对其受伤过程的描述,是“工作过程中”,并非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因此,XX的伤害应该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范畴,一般情况下,职工工伤纠纷应该待受伤员工治愈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经劳动仲裁机构选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再依据伤残等级,按照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文进行裁定。其做法违背了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以,XX的工伤事故应该移交六安市金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重庆市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0xx年二月十一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4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

住址:xx

电话:xx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对广州市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5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王x,男,44岁,汉族,职工

被申请人:济宁分行,负责人,李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09年10月10日,申请人收到贵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提出管辖异议如下。

一、申请人、王xx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合同关系,更不存在管辖权的约定。泗水xx和被申请人一直未与本案的另一被告王xx见上面,才将后面提及的债权转让协议让我签字,该协议至今没有王xx的签字,被申请人当然也不会有与王xx间的约定管辖的相关证据,事实上,卷宗材料中也确实没有相关证据。

二、本案依法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在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本案中,申请人的住址是泗水县金庄镇尹城村,工作单位是泗水县金庄镇卫生院,另一被告王xx住址为泗水县泗河街道办事处圣源居小区。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本案两被告的'住所地均为泗水县,故本案当事人间在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应由泗水县人民法院管辖。

三、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看,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1.被申请人不是《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是借款人(本案另一被告王德英)与泗水xx间所签订的合同,借款人以其所购房屋办理了抵押,申请人为该合同借款作了保证。该合同第四十二条约定:“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该条款未产生法律效力,因为该合同当事人并未对两个可选项进行选择。退一步而言,即便是当初泗水xx与王x选择了由贷款人所在地进行仲裁或诉讼之一的明确选项,该选择(即约定管辖)也只能是在合同当事人即泗水xx和王xx间具有法律效力,该约定与被申请人无关。

2.被申请人与王xx、申请人无管辖约定

2008年10月10日,因泗水xx未找到王xx,故该协议书上至今未有王xx的签字,申请人便在该债权转让协议预先加注了“担保人:王x”。在被申请人向贵院提交的该份债权转让协议上虽有“中国xx银行济宁分行有权选择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字样,但由于济宁xx并不是该协议的当事人,即便是该债权转让协议有效,本协议当事人(泗水xx)为第三人(济宁xx)约定管辖的行为也是无效的。因为在诉讼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管辖的情况下,只能依据由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权问题。

综上所述,申请人、王xx(本案另一被告)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泗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泗水工行与申请人间的债权转让协议中为第三人(即本案中被申请人)约定的诉讼管辖无法律效力。贵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结合申请人向各级领导发出上访材料来看,贵院原经办该案的法官张xx确有违法操作立案之嫌,敬请贵院将该案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泗水县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济宁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6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____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不应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在起诉状中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申请人处购买_______________轿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车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无法正常使用,因该问题多次前往被告处反映和检修,造成_____________公司精神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

首先,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精神损失只存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在合同纠纷、财产损害纠纷中根本不存在精神损失,所以______________公司主张的“精神损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其次,____公司所谓的“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根本不是法律规定的产品质量损害,理由如下: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产品质量损害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产品本身存在缺陷

二、造成人身、产品本身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才能构成产品质量损害。

针对第一个条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之规定,诚城公司所谓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是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之规定,应当首先由____公司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产品存在缺陷,然后由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在本案中,____公司只是发现音响系统噪音过大,并没有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针对第二个条件,____公司主张的音响系统噪音过大根本不会对人身、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造成损害,至少目前没有任何损害结果的发生。所以,本案不是产品质量损害纠纷。______________公司从申请人处购买奥迪A8轿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应受《民法典》的调整,双方的纠纷也应属于买卖合同纠纷。

二、本案的买卖合同纠纷应由申请人所在地的________人民法院进行受理,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上述已经充分论述了本案应属买卖合同纠纷。在该车买卖过程中,____公司采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请人住所地提取车辆得,合同的履行地毫无疑问是申请人所在地_____________,同时,申请人的住所地也在______。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的合同纠纷,无论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关管辖,均应由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7

申请人:XXXXXX住所: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X被申请人:XXXXXX

请求事项: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X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请求将该案移送到XXXX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X纠纷一案,申请人认为: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XXX,系XXXXXX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申请人的.住所地在XXXX区,而不在XXXX区,为此,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为此,申请人的住所地为XX市XXX区XXXX路XXXX号,被申请人应向XXX区人民法院起诉,XXX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到XX市XXX区人民法院。

此致

XXX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年XXX月X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8

级别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以下文档由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李宏伟律师倾情奉献! 李宏伟律师专业法律顾问,合同法专家为你服务,联系电话:申请人:

申请人因 诉申请人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依法裁定将该案移至申请人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的诉讼标的尚未达到我国关于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标准。

根据我国《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关于湖北省其他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标的额在500万以上的案件,本案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额尚未达到上述标准,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管辖。

二、本案原告的起诉系基于两个不同的借款协议发生的两笔借贷纠纷,借贷的时间不同、金额不同、利息不同,还款期限不同,系两个独立的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和诉讼请求,依法应当作为两个单独的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不应当在一个案件中合并受理。

三、贵院对本案的管辖,违反了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规定,依法应当裁定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请贵院依据上述规定依法书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咸安区法院审理。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89

申请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XXXX

联系方式:X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XX案件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双方在《采购合同》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的.条款中,明确约定:“有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如发生纠纷,只有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即申请人这一方,而申请人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故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请予准许。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0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2

申请人:H市A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被申请人:H市B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法等略)

异议事由: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

1、诉争合同是由香港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的。20xx年11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同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香港B公司支付给香港A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

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

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贵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

此致

H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H市A公司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3

申请人:XXXXXXXX

住所地: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委将案件移送至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管辖。

事实与理由:

贵委受理XXX诉申请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XXXXX.综上,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特向贵委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贵委将该案件移送至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4

异议人:

贵院年字第号民事诉状收悉。异议人认为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理由如下:

据此,贵院应将本案移送给有管辖权________的人民法院。请核准。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异议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本异议书供提起管辖权异议时使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异议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职务、住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异议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5

民族: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____年___月___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___市___区______号___房,但是在20___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6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xx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xxxx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7

申请人:张来,男,19XX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XX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XXXXXX。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XXXX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8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99

申请人:李,女,20xx年9月10日出生,汉族, xx省xx县人,现住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

孙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1019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孙大千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济南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孙大千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孙大千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济南市长清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济南市长清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孙大千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济南市长清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孙大千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孙大千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xx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 3月 29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0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1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高某,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区____镇____村____组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____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____诉被告王____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____母亲住所,随即王____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___,王____于20___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____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____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____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2

申请人:张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3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4

申请人:____

被申请人:____

申请人因与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______号,而非____在起诉状中所写的`____________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____________,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5

申请人:____、女、28岁、汉族、住址______。

被申请人:____、男、30岁、汉族、工作单位:____,住址:同上。

申请人因与____离婚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受理,但申请人认为本案依法不应由贵院审理,现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交给____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____结婚时及婚后共同生活的'住所一直都是位于______号,而非____在起诉状中所写的BB号,此处房产申请人一家三口从未在此居住过。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经常居住地并不在BB,所以,申请人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依法不应由BB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____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____人民法院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6

申请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因申请人与 一案,向贵院提出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后经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诉讼标的额是人民币13,716,591.82元,申请人提出的反诉涉及的金额是人民币8,465,129.09元,合计为人民币22,181,720.91元。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20xx年3月31日公布),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3000万元以上,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于申请人住所在受案法院辖区外,且本案的诉讼标的已经超过了1000万元,所以本案诉讼标的总额已经超过了贵院的级别管辖,符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案件的标准。

本案开庭前,原告变更了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依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xx]427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增加诉讼请求,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的,或者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提起反诉,本诉和反诉标的总额超过本院级别管辖限额的,受诉法院应当提交上级法院审理或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本案中,原告诉讼请求变更前后,诉讼标的额差额巨大,明显有规避管辖法院的意图。希望贵院能够依法维护申请人的诉讼权利。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7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8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18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专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北京市朝阳区。

其次,北京市朝阳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09

申请人: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生,____籍。

申请人因周____诉其欠款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10月18日收到贵院已受理______诉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申请人与周____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借贷关系是民事委托合同关系,周____委托申请人为其办理赴加拿大移民事宜,该民事行为的履行地在加拿大不在____市____区。

其次,____市____区并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为加拿大籍华人,经常往返于国内外,并不再国内长期居住。申请人在国内临时居住地为上海黄浦区。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根据上述事实和法律规定,特此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审理,请贵院就此作出公正裁定。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0

申请人: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_号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__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____】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____年4月底刘__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____年5月初刘__与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____劳务有限公司将刘__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__一直在安徽____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__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申请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1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xx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xxxx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2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浦东空港工业园金闻路60号。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詹必跃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x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鹏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3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4

申请人:张三,女,20xx年1月10日出生,汉族,xx省xx县人,现住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

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编号为(20xx)x民一初字第xxxx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裁定将本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李四于20xx年5月开始共同生活,于20xx年举家搬迁到北京市工作、生活,至今申请人和李四离开xx省xx县已6年有余。申请人与李四从20xx年10月入住自购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xx村x区x号楼,至今亦已近三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是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李四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北京市海淀区,并非xx省xx县。因此,贵院受理李四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李四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5

申请人:xxx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xx

被申请人:xxx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四平路2500号20xx室

法定代表人:张xx

申请人因xxx实业有限公司诉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xx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4月2日收到贵院已受理xxx实业有限公司诉xxx集团有限公司、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xx市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依据<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案中,申请人、王xx、江苏聚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间无管辖约定。

二、本案依法应由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起诉的依据是一份签订时间为20xx年6月的所谓《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关于解除“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的协议》、《附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和《保证协议》。在这四份协议中并未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xxx实业有限公司向贵院提供的这份《房产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在这份合同书的第3页和第4页均被xxx实业有限公司篡改了内容,并未而且并未经过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实际上并未生效。同时,申请人与xxx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驸马庄B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第11条约定: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非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者因出现违约情况而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权利,否则不应当向第三方出示。

由上述约定可以看出,双方只是约定有权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但未对具体的管辖法院做出约定。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被告应当属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且从合同履行地看也应当是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间无任何关于管辖权的有效约定,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3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所在地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请予准许。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6

申请人:罗xx,男,x年9月10日出生,

住址:xx省xx县城关镇,

经常居住地:xx省xx市龙昆南xx小区A栋xx号,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因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至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在申请人所在地,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且本案业经xx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即仲裁行为已经明确了该案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诉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的被告住所地、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及劳动仲裁所在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xx省xx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及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xx省xx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三月三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7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xx年6月3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路XX号,电话:13xxxx。

被申请人:高某,男,19xx年10月17日出生,住XX区XX镇XX村XX组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于20XX年11月30日将原告高xx诉被告王xx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xx母亲住所,随即王xx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xx,王xx于20XX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XX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应由经常居住地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被申请人高xx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随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查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则,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xx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12月20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8

申请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

住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撤回对广州市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离婚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19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滁州市定远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

事实与理由:

刘xx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xx】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人查证,20xx年4月底刘xx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xx年5月初刘xx与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xxxx劳务有限公司将刘xx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xx一直在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高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xx所述工作岗位)。申请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滁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请贵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

此致

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安徽xxxx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0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该公司经理。

申请人因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上海南汇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在申请人所在地,且申请人又是本案的被告,因此,_______诉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的合同履行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为申请人所在地,即上海市南汇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的管辖地应该是申请人住所地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请贵院依法移送。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1

申请人:______,性别:_______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电话: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以及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市分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一案诉至贵院,现已由贵院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影响相关功能,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2

申请人:张锦屏

民族:汉

性别:女

年龄:51

委托代理人:徐XX

职业:律师

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

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xx年3月1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

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广州市海珠区陇西里97号105房,但是在19xx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梅爱东、何志华、陈秀珠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本人确实居住此址。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辖权。

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辖,交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锦屏

20xx年4月5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职务:

请求事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你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现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事实与理由:(写明本案的'事实经过及本案所涉及的有关管辖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综上所述,请你院依法作出裁定。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4

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

被申请人:罗海燕,女,1987年1月5日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地,电话:******。

贵院受理的20xx年朝民初字****号离婚纠纷一案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为重庆市开县某镇某村某组某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25日结婚后,20xx年4月1日才到北京市朝阳区某乡某村,在该地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现又搬至北京市石景山某村某号居住,申请人在北京并没有经常居住地,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应由被告即申请人张来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据此,特提出管辖异议,请求将本案移送重庆市某人民法院审理,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5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申请人就安徽省xx建筑工程公司诉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管辖权异议: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6月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院正在审理,案号为(20xx)合民一初字第03xx号,此案与被申请人在贵院诉申请人的案件均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所引起,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审理,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也应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请求依法裁决,并予移送。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徽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篇126

申请人:XX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镇XX路386号。

被申请人:上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106号1501室。

法定代表人:阮XX,董事长。

上海合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上海哲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如下:

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XX省XX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的案由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依照民诉法及司法解释,本案应该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则”,被告所在地XX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20xx年修订版)第八部分规定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的25个案由。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6条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2条只对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及“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产生的纠纷规定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认为,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应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的纠纷之外,其他案由的公司案件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1条“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本案被告所在地XX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XX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请求贵院将案件移送给XX省XX市人民法院管辖,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