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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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
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5.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
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2
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难免有些疾病,此时该如何选择所需药品,这是直接关系到民生的问题。近期我国药品市场产生了哪些变化,出现了哪些新的问题,这将会导致怎样的后果,这些一直为人们所关注的问题。为了了解消费者如何选购药品及选购药品时所受影响因素,我们在对周边的同学及亲朋好友(年龄在20-30之间)进行了药品市场调查。本次调查是通过网络进行的问卷调查,其内容主要涉及到人们自身药品知识程度,关注的药品广告类型,药品选购的影响因素和对待药品宣传及出现问题的态度等方面,其调查结果如下:
一、人们对药品知识了解程度不高
在当今社会,许多年轻人对药品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还是比较有限的,这可能是由于现在的年轻人不太重视这方面的知识,因而很少关注。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您认为你的药品知识符合哪种情况”的问题,回答“一般”的占到了55.17%,回答“比较匮乏”的占到了31.03%,这两个回答所占的比例是本问题中最多的。由此可见,当今年轻人对有关药品方面的知识还是比较匮乏的,因此,他们在选购药品的时候,总是很依赖医生或药店服务人员。对于“您一般选购药品时的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有87.36%的被调查者表示是“医生的指导”。
二、人们关注的药品广告类型
现在许多药品厂家都通过各种渠道来宣传各自的药品,但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得最多的是哪些渠道呢?本次调查也涉及到了这个方面。调查中,对于“对于药品广告,您比较关注哪类媒体”这个问题,大部分人表示关注的是“电视”,占了59.77%,其次到“网络”,占了39.08%。这可能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电视机的普及率较高,人们能接触最多的媒体也就是电视了,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计算机网络也将慢慢会普及。对于药品宣传广告,人们不是很热衷于明星或名人做广告,“对于明星或名人做广告,您感到”,有64.37%表示“无所谓”,“您是否信赖明星或名人所做的药品广告”,有56.32%表示“无所谓”,“下列哪类广告更能引起您购买药品的欲望”,有47.13%的被调查者回答是“单纯介绍药效的广告”,有36.78%的被调查者回答“纯解说性质的广告”,由此可见,现在的明星广告已经不再具有明星效应,普通老百姓都比较倾向于直截了当、简洁明了的药效广告。
三、人们选购药品的影响因素
普通老百姓在选购药品的时候,通常会把疗效放在第一位,先考虑到什么病适合吃什么药,吃什么药最有效,这是非常正常的思维方式。其次,在买药时会考虑到价格,想尽力能买到疗效最好价格最便宜的药品,这也是非常正常的心理。在本次调查当中,当问到“您在选购药品时一般会考虑哪些因素”,有82.76%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疗效”,其次有44.83%的被调查者选择了“价格”。由此可见,人们在购买药品时,通常着重考虑疗效和价格这两方面。现在医药市场上经常会出现一些有关药品安全的事故,这些事故是否会影响药品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呢?这些事件会给药品消费者造成怎样的影响?本次调查也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近期频频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有79.31%的被调查者表示会影响到其对所有药品企业和产品的信任度。当问到“被曝光企业的药品,您今后是否还考虑购买”时,有55.17%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会”。由此可见,现在的年轻人对于药品安全问题还是比较重视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人们比较放心购买的药物类型为外伤用药、消炎药、成人感冒药、皮肤病用药。调查结果如下表:
调查结果还显示,消费者比较信赖的药品企业或药品如下:哈药六厂(8.05%)、云南白药(4.60%)、辉瑞(2.30%)。
四、人们对药品宣传及药品出现问题的态度
现在有关药品的宣传广告随处可见,但其中也不缺乏过于虚高夸大的广告,在调查中,对于“您认为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中虚假广告的现象”这个问题,有35.63%的被调查者表示“十分普遍”,有40.23%的被调查者表示“比较普遍”。还有57.4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药品行业中,广告宣传的功效与产品实际的功效不符的情况经常发生,其中有39.08%的被调查者遇到这类情况,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药品广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虚假问题。出现这类情况的企业或药品名称及其调查结果如下:
对于频频出现的药品安全问题,有78.16%的被调查者认为责任在于“企业本身”,有75.86%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在于“政府监管部门”,还有71.26%的被调查者则认为是在于“执法部门执法不严”。而且有78.16%的被调查者表示药品行业频频出现问题会影响其对政府监管部门的印象。如果药品企业出现问题,而且该药品企业拒不承认事实、继续错误并欺骗共众、拒不配合检查以及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大部分群众(60%以上)表示坚决不能原谅其行为。如果由药品企业牵头,定期向消费者介绍一些有关选购和使用药品的知识,43.68%的消费者表示非常欢迎,有29.89%的消费者表示比较欢迎。有54.02%的消费者表示对于药品企业的监管,除了政府部门、卫生部门之外,媒体和非政府的第三方组织非常应该介入加大对此行业的关注度。由此可见,对于药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认为责任在于企业本身,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辅助监管,第三方组织应该加入对企业的监督;对于出现问题的企业,如果采取消极的处理措施将会导致消费者对其坚决不原谅,因为大部分人都有所谓的正义感,因此对这些危害消费者的行为是非常憎恨的;对于企业牵头开展的宣传药品知识活动,消费者是会很欢迎的,因为现在的年轻人本身药品知识不够,需要从别的渠道去了解,企业的这种活动就能为提高消费者药品知识做出贡献,同时也能很好的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如果一个企业能以积极的态度面向群众,不做坑害消费者的行为,相信这样的企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也是非常好的。在本次调查中,我们也涉及到了企业的社会形象问题,调查结果如下表:
由以上调查结果可知,消费者认为在社会形象做得比较成功的企业有哈药六厂、云南白药、修正药业、辉瑞、海尔集团、强生;做得比较失败的企业有三鹿、感康、脑白金。
五、结论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现在的年轻人对药品知识的了解程度不是很大,可能是由社会风气所影响,也有可能是因为传播这方面知识的媒体较少。而且从这份调查结果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中,有关药品性质疗效及使用方法的宣传媒体较为有限,人们大多只能从电视上的广告来了解一些药物的性质疗效,而且厂家为了盈利,在广告中有时会夸大药物的疗效,或者只是介绍药物好的一面,而药物的一些毒副作用、具体用法及相关的注意事项并未能传达。因此导致了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消费者药品知识比较匮乏,选购药品时比较依赖医生或医务人员,这也是目前社会普遍存在药价虚高的一个因素。除此之外,过于夸大的药品广告,给消费者带来了心理上的负面影响,从而会导致消费者对药品企业的信任度及购买率。因此,现在消费者比较放心购买的药品为:外伤用药(44.83%)、消炎药(41.38%)、成人感冒药(40.23%)、皮肤病用药(25.29%)。观察可知,普遍为外用药。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3
如今,在网上发布以“性药品”和性病治疗为主要内容的违法广告渐成抬头之势,一些不法经营者看中了网络媒介迅速传播、无限衔接的强大优势,纷纷抢战网络空间,大肆宣传那些低级庸俗、带有不良信息内容的“神奇”药品,不仅极大地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而且严重污染了广大网民的网络使用环境。特别是当下许多青少年热衷于网上冲浪,那些污浊不堪的广告内容反复刺激着未成年人的眼球,对他们的思想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力度,网络药品广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在一次次地打击整治之后,各种打着医疗机构名义兜售“神丹妙药”的网页、网站和文字链接仍会频频跳入人们的眼帘,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成了当前的一大难题。
网络违法药品广告何以如此猖獗,屡禁不止,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准入门槛偏低。据了解,经营网络广告,无须像传统广告管理那样必须通过广告业资格审查认证,只要拥有网络使用权,几乎任何企业、经营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此项业务。在这种没有对网上信息发布做全面的资格审查和许可的情况下,发布广告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可言,这就为网络广告经营打开了方便之门,也为后期的规范管理留下了隐患。
二是眼前利益的驱动。网络广告的最大优势在于成本低、传播速度快,针对性和交互性强,外加它的便利性和时空无限性,一些不法经营者或个人认准的就是这些特点,完全不顾基本的商业道德准则,使用夸大、诱惑性语言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虚构编造广告审查批号,兜售假药,凭借迅速攀升的站点访问量赚取高额利润。
三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网络药品广告违法是一新的监管课题,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网络药品广告管理的专门法律法规,无论是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还是参照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对违法发布行为最高罚额可达3万元,与他们的违法收入相比也只是微乎其微,过低的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根本构成不了震慑作用。法律依据的缺失导致监管乏力。
四是监管技术手段的不适应。只要具备上网条件,随时登录上网,都有可能浏览或接触到藏身其间的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分散性和隐蔽性,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无形中让那些违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再加上目前许多网络违法医药广告采取多重链接的形式,仅凭传统的监控手段很难监测到隐藏信息。
要加强有效监管,着力净化网络广告市场,笔者认为,还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重视和加强:
一要全面推行网络广告经营资格认证。提高网络广告经营准入条件,尽快建立网络广告进入准则、经营准则和竞争准则以及网上广告经营行为审批、登记备案制度,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尤其是网络药品广告,要严格相关准入规定、程序要求和发布标准,实行规范管理。
二要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现行《广告法》与有关部门规章不能适应网络广告市场监管的需要,应尽快出台《网络广告法》,依法规范包括药品广告在内的网络广告经营行为。从法的层面上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让污染网络空间的违法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为推进网络药品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要加强与工商、信息产业、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网络违法药品广告的合力;同时要探索建立整治网络违法药品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动态和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要建立网络广告市场信用体系。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开展广告企业信用状况评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对诚信广告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讲诚信的企业降低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建立广告市场退出机制,对屡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广告企业责令暂停发布广告,直至取消资格,增加违法网络药品广告经营者的失信成本。
五要加强网络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化的网络广告道德教育活动,引导网络广告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由理性认知网络违法广告的危害性到自觉践行广告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广告道德义务,抵制网络广告违法行为,促进网络经营行为自律。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4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 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5.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 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及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精神,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有效预防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市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督促食品药品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加强机构建设。xx年8月份,市政府成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常务副市长担任食安委主任,三位分管农业、卫生、经贸口的副市长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直25个相关部门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根据市领导工作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二是科学界定职责。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检测资源重叠等问题、专门组织进行调研,召开专题协调会,进一步理顺食品源头、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三是周密部署工作。市食安委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食品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经费列入预算。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市财政局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预算,所有经费由食安委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二)加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市食安委充分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突击检查与明查暗访、群众举报与点上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规模养殖场、蔬菜基地、大型超市和药店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较到位,索证索票制度较健全。xx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开展食品各类执法检查11万多次,检查食品、加工、经营企业14.6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xx多起,查获污染食品80多吨,总货值500多万元。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针对节假日的食品供应情况以及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经贸、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重点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节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以及豆制品、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迎奥运等专项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对食品种植养殖源头、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的重要部位、重点单位、主要品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xx年以来共办理人大和政协有关食品安全的建议和提案24件,通过建议和提案的办理,使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三)突出治理重点,强化专项整治。根据食品产供销各环节的市场供给状况和安全薄弱环节,结合我市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开展食品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xx年,对全市小作坊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基本情况。从xx年起,每年都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两取缔”、“一转产”、“四个到位”等措施,把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纳入正常监管范畴。二是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xx年,按照国务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我市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期完成了10大整治工作任务,实现了30个硬性整治目标,包括省定的13个100%量化目标。三是开展了乳制品专项整治。去年九月份,“三鹿”奶粉事件曝光后,我市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和奶牛养殖、奶源供应环节的清查和监管,落实婴幼儿的免费筛查和治疗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定。四是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从去年12月份以来,我市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278人次,检查单位25546家次,整治重点单位925个,整治重点品种153个,查处案件5起。五是全面深化药品市场整规。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药品市场整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几年来,我市共组织开展了208次专项检查,查处药械违法案件603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起,取缔无证经营药械1244起,不断净化药品市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并通过加强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联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上半年,大田共计发送食品安全短信2万条,发放《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单行册5000本,宣传单5.3万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和监管职责,举办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等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监管水平,增强了业主及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从业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都得到加强。三元区今年举办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宣贯会2期,邀请有关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法》,共有60多位已获qs证的食品企业、小作坊、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一是一些领导和干部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三元区至今未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不够有力。一些食品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二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意识淡薄,生产加工企业设施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从业培训不到位,对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常识不了解。如大田岩城啤酒厂生产环境差,从业人员存在未穿工作服,穿拖鞋现象。大田均溪小学食堂靠猪圈太近,臭味难闻,空气质量差。三是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个别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台账、相关记录登记不全,流于形式。如大田七星渔业公司下药记录不全,明溪屠宰厂进厂猪检验登记不够完整。四是为数众多的消费者存在食品安全意识差、辨别能力低、维权意识淡薄等问题,许多消费者不知道“qs”是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二)食品药品安全的隐患仍令人担忧。一是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缺乏标准化程度高的规模种养殖,农业投入品使用不规范,一些农民在生产中往往盲目加大施药量和施药次数的现象,不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使用,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农产品中农药、抗生素、重金属、瘦肉精和市区周边众多“泔水猪”养殖等问题仍然存在。二是食品生产单位以家庭小作坊为主,生产条件较差,食品添加剂超标。三无食品、过期霉变食品、以次充好食品仍然存在。三是食品流通终端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方式和管理水平较为落后,索证登记不规范。四是餐饮业卫生状况堪忧,有的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有的碗筷消毒不够,食品品质难保证。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卫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特别是餐具洗涤公司监管不到位,个别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企业工作流程不规范,包装车间不具备无菌操作条件,洗涤、消毒原料和包装材料索证不规范。在全市相当多中小酒店都使用这些消毒餐具的情况下,潜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四是部分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进行药品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药事管理不够有序、规范,对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较为薄弱。药品流通环节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三)食品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7月23日省政府关于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下发后,有的部门传达不及时,造成衔接不力,相互推诿。此外,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卫生部门之间的权限应当重新调整,但《食品安全法》没有界定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和餐饮服务的含义,导致监管工作内容难以截然分清,存在监管缺失和交叉的问题。二是有的部门监管责任没有到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如大笨鹅酸奶厂迁移新址后,在未办理好卫生、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产品供给市区居民。我市的腐竹产品的抽查合格率仅60%左右,尤溪腐竹产品已被列入全省重点整治地区及重点整治产品目录。大三元商厦中经营冷冻水产品普遍没有索证。三是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管手段滞后,三无食品较多。四是长效机制不够健全。责任目标、责任考评、责任追究、日常巡查、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等制度还不完善。
(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措施不配套。一是监管队伍力量薄弱。一些部门存在承担的监管任务与配备的人员不相适应的问题,有些地方监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市质量监督局负责两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仅2人,三元区负责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仅经贸局1人。二是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手段。工商、农业、畜牧等相关监管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检测技术落后且资源分散,只能做简易的农药残留检测,无法进行抗生素、重金属等残留检测,依靠感观、目测进行现场检测的方法仍然存在。三是经费保障水平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一些部门检测经费和买样经费未列入预算。三元区蔬菜批发市场共有80多个品种蔬菜,每4天仅抽检一次,检测8个品种农药残留,难以保证上市蔬菜质量。
三、建议意见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措施。要加强食品药品制售从业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熟悉并掌握必要的食品药品知识和技能,知晓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动态和信息,加强自身规范化管理。要加大媒体对违法生产、教育行为的曝光力度,促进依法、诚信经营。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健康教育,让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对假冒、伪劣食品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药品,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一是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加强沟通,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相关问题。对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对监管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各负其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各个环节的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是要完善和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玩忽职守、执法犯法应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必要的处分和处罚。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要高度重视消除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继续加强种植养殖源头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消除监管盲区。一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源头的监管。积极扶持和引导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提升产业水平,做大做强、规范生产,通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的规范自律行为。要在有条件的超市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加强对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相关部门要严把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准入关,不能因陋就简,降低门槛,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违反相关程序的厂商要加大处罚力度、限期整改。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禁止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监管。要严格执行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加大对产品抽查检验力度,确保进入流通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严格餐具消毒,加强集中式餐具消毒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加大对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五是高度关注广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状况,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力量,从源头上控制伪劣食品药品对农民群众的危害。
(四)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市场规范化程度和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程度。
(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步伐,调整充实食安委成员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把分散的监管集中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切实使现有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继续开展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提高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推广药监系统的监管台帐制度,健全和完善各监管部门检查、抽查台账和现场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使各项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探索农村食品药品综合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的作用,真正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六)健全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保障机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食品药品监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逐年增加。解决好食品药品执法交通工具、快速检测装备、取证工具和信息化设备的配备,提高监管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市、县食品药品检测资源,提高检测面和检测水平,切实使检测到位,实现检测常态化。二是尽快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要把住人员的进出关,对现有的执法人员要加强培训和进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人事编制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和乡村食品药品协管员编制,以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大力扶持食品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的管理延伸到农户。通过政策扶持、市场引导,发展一批技术先进、标准化程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方面继续加大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逐步淘汰生产条件差,技术落后又无力改造的小作坊,一方面支持技术先进、质量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壮大,逐步提高名牌产品企业和质量认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从源头上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6
为了提升我公司的医药器材销售量,为我公司的医药器材开拓更大的市场,促进我公司的进一步发展,经公司各级领导研究讨论决定对省的无纺布,纱布等医药耗材销售做一次全面而深入的市场调研。本次调研采用走访、电话调查、网上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通过调查统计,进而分析出省医药耗材市场的各项经济运行数据,为我公司的市场发展做好充分的准备。本次调研重点调查了市、市、市这三个城市的医药耗材市场分布情况和销售业绩情况。
一、医药器材的市场发展现状和销售现状
医药器材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新兴朝阳产业”。目前我国的医药器材产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医药器材市场,近年来每年的销售增速均保持在17%以上,这样的增速提醒我们在未来医药器材产业将会以锐不可当之势占据销售的大部分市场。据有关数据显示,如果一直保持现在的发展速度,我国将有望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医药器材销售大国。我国的医药器材产业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等地区,其中省是我国的医药保健品出口大省,据统计数据显示,省的医药器材出口量占全国的17.7%,其中中高端医疗器材就占51.9%,20xx年出口销售额更是达到了26.08亿美元,占我国总出口额的16.6%。由此可见,省的医药器材产业的销售业绩是相当可观的,在未来也会有有很大的发展市场。为此我分别对省市、市、市三大城市的医药耗材市场销售情况做了调查与统计。
(一)市医药耗材市场销售情况
作为的省会城市,各种产业的发展都影响着省的'整体形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疾病、车祸、意外伤害等都随之而来,这就警示了人民健康的重要性,随着人们对自己的健康越来越重视,医药耗材的市场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据有关数据显示,20xx年6月到8月的医药市场销售曾上升趋势,增长度达到36.7%,其中药店和医疗所占的销售比例较高,可见市的医药耗材市场正在逐步扩大,销售量也连年递增,人们对无纺布、纱布等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为市医药耗材市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市医药耗材销售情况
同市一样,市的医药耗材市场也在扩大规模。据统计数据显示,一次性医疗耗材销售代表平均月薪为4241元,区域销售经理平均月薪为5855元,医院销售部经理平均月薪为6119元。由此可以看出,医药耗材的销售不仅给人民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提高了销售人员的经济收入,甚至提高了整个市的居民平均月收入,为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动力。
(三)市医药耗材销售情况
与和一样,市的医药耗材销售量也在不断提高,市场也在不断扩大。中科院院士王志珍曾这样评价的医药发展:“医药城把研发、生产、交易、医疗四大板块进行整合,建设国际一流水平的医药卫星城,这在国内是唯一的。”可见市的医药市场发展是让人震惊的,而医药的发展必然带动医药耗材的市场发展,据调查,20xx年市的生物医药等产业实现产值1500.66亿元,增长19.7%,所以市的医药耗材市场的发展前景是非常可观的。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三个地区对口罩、纱布、棉球等医药耗材的需求量都很大,特别是医疗、药店、门诊占据了主要的市场,其如下表所示。
二、医药耗材市场销售存在的问题
经过调查与统计可以看出,省的医药耗材市场的销售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但调查的同时也发现医药耗材市场销售存在许多的问题。
(一)盲目申办许可证,毫无经营风险意识
据国家有关规定,申办经营企业是完全免费办理,再加上我国医药耗材产业发展前景可观,一些企业就盲目跟风,也想在医药耗材市场分一杯羹,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先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的经营资格,至于具体要不要经营就视情况而定,这就导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审批的企业数量与实际经营的企业数量不相符。也有的企业则是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却因为对市场风险论证不足,迟迟未能开展经营活动。这种种的原因就造成了医药耗材市场扩展规模迟缓,影响医药耗材的销售业绩。
(二)随意更换经营人员,超范围经营企业
在申办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企业的设施人员全部到位,但取得许可证之后有的企业就随意更换企业人员,新企业刚开始人员较少,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对人员的需求也增加,招兵买马是正常的,但有的企业却连企业法人、负责人、质量监管人员等重要岗位的人员都随意更换,事后也不去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造成企业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与实际工作的人员档案不相符,降低了企业在客户眼里的信用度和真诚度。部分企业因为想赚更多钱就顺应客户的需求,什么赚钱就做什么,全然不顾当初申办的企业经营许可证,导致部分医药器材企业经营范围严重失控。这些原因也会导致医药耗材市场出现滞留的现象,降低医药耗材的销售量。
(三)部分企业降低经营条件
部分医药耗材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医疗机构,觉得守株待兔的经营方式是落后的,要想发展就要采取主动,所以导致企业大都采用上门推销的方式,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都形同虚设,导致医药耗材销售可掌控的市场份额较少。
(四)没有形成集中的产业群
医药耗材的销售存在散、小等问题,各种药店、门诊部、服务站等数不胜数,缺少集中的让人们可信赖的医药耗材销售地点。个别药店或门诊部图个人利益,对外售出部分过期变质的医药器材,导致人们对医药器材存在误会,觉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销售产业。
三、采取的措施
(一)严格监管申办机构,树立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
严格把关申办机构,不能任由各企业想办理经营许可证就办理,对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GSP认证,提高办理条件。通过对企业的认证工作,提高企业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管理体系;同时也要强化企业的经营风险意识,要求企业人员不断学习专研业务,熟悉医疗器械产品的性能,为企业的经营降低风险。
(二)加强日常监督,提高企业的经营素质
一个企业的经营素质是由整个企业的员工共同体现的,所以要提高企业的经营素质首先就要提高企业员工的销售素质。加强对员工销售情况的监督工作,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对医药器材的熟知程度,以便在销售的过程中体现出专业的水平,尤其是上门推销的情况,推销时的态度与专业水平非常重要,要让对方认同自己的观点就要拿出自己的专业水平与良好的销售态度,提高销售业绩。
(三)建立集中的产业群
任何企业的经营或是产业的发展都要有一个经营或发展的核心,围绕这个核心进行展开。医药耗材的销售也一样,要建立集中的销售产业群,为医药耗材的销售找到核心,这样才会博得其他企业或机构的认可与支持。
(四)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医药耗材的生产质量
医药耗材对现在许多家庭而言都成为了生活必备品,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所以提高医药耗材的生产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不法商人为了图一己私利,在生产医药耗材的过程中偷工减料或是“李代桃僵”,以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这样生产出来的医药器材外表看来质量与别的正规医药器材没有差异,但如果人们长期使用或是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问题就会出现问题,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由此可见医药器材的质量监管是很重要的,现在很多重要的监管职位都缺乏专职人员,所以配备专职的监管人员迫在眉睫。
此次通过对省无纺布,纱布风的医药器材销售的市场调查统计与分析,得出虽然省的医药耗材市场发展现状良好,发展前景也很可观,但同样也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将这些问题解决了才能促进省的医药器材的市场发展和销售业绩的提高,同时也分析出了我公司存在的部分问题并为我公司以后的销售道路找准了方向。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7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远而散,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是摆在各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艰巨紧迫的任务,特别是对我们乡一级市场监管站的一种挑战。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摊小、点多、线长、面广、分散,远离各级执法机关。前几年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上成了空缺。如何在农村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安全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是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思考和对待的重大问题。当前,在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问题上必须克服以下以下几种不良倾向:
一、克服小而松的现象,坚持统筹规划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受条件的影响和制约,无论从经营形式、规模上看都比较小,并且从业人员素质都比较低,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等。针对这一特点,我们不能因其小而放松对他们的监管。因为我乡总人口80%是分布农村,并且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群体。所以我们基层市场监管站必须把市场监管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力求做到宣传要到位、自律制度要健全、监管措施要落实、巡查要到位,防止和克服小而松的现象。
1、必须要做到宣传到位,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宣传,充分发挥村协管员的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群充分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等、切实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2、必须要落实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实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首先各级必须签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各级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强对村协管员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工作中不负责的协管员必须严格查处,对玩忽职守、工作不尽职履责的责任人报请上级部门进行查处,严格逗硬奖惩,实行在食品药品安全上一级负责一级的监管运行机制,从而增强各级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最终保证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必须坚持农村各项制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要求,对食品药品经营户要求落实以下制度:
①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②购销台账制度;
③质量承诺制度;
④索证索票制度;
⑤协议准入制度;
⑥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
⑦食品药品质量自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药品退市制度;
⑨仓库管理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要求经营者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费者达到合理消费、放心消费。
二、克服因远而疏的现象,坚持把远拉近管的原则。
由于我乡人口众多,且大多数分布在农村,条件造成那些食品药品经营户脱离监管,远离执法机关,并且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山高皇帝远的思想根深蒂固。为此我们乡一级监管站必须采取多种渠道来加强管理。
一是选派好农村协管员,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二是经常深入基层,搞好巡查;
三是在各村社重点地段设立投诉点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底动向。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克服因散而乱的现象,坚持把散集中管的原则。
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最大的特点是“散”。基本上都是小户经营,比较分散。首先要建立集中教育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形式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其次,最可能的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模式。在农村食品药品规范管理上,可以结合当地实际,从业人员文化知识、自身素质等因素,简化程序管理,突出重点规范指标。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农村食品药品统一规范模式。从纵横向和动态上去最大限度地利用、整合方面的资源加强市场监管,增强农村药品食品市场管理的效能,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安全。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8
一、基本情况
xx县辖4个镇7个乡,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总人口24.7万人。全县共有涉药单位366家,其中药店65家(批发企业3家、县级药品零售企业16家、零售连锁企业13家、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33家)全县各类医疗机构301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4家、牙所17家、卫生院14家、各类卫生所/室266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中药饮片市场混乱
由于我县无中药饮片加工厂,所以中药饮片一般都是从外地采购。批发企业大批量购进中药饮片,然后进行分装。分装后的中药饮片无标签,不能反映中药饮片的产地、规格、产品批号等内容。根据国食药监办[20xx]358号文件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最新规定要求,凡是20xx年7月1日后无标签的中药饮片一律不得销售。并依法进行查处。
(二)无证经营问题仍然存在
在一些偏远的村屯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仍然存在,无证非法经营业户法律观念淡薄、唯利是图。他们无需交纳税费,对守法经营户的正常经营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老百姓深恶痛绝。
产生无证经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一些地处偏远,当地无医疗网点,造成了市场的空白,一些人见有利可图便非法购进药品进行销售活动;二是一些个体食杂店非法卖药,而且非常隐蔽,检查人员到那根本见不到药,问也问不出来,而当地村民或村医反映他们确实有药品经营行为;三是一些学习医疗人员毕业后无就业门路,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行医卖药。
(三)药品经营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不健全,大多数业户都建立了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审核、入库、出库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悬挂上墙。但仍然有少数的诊所存在着制度的不健全,没有悬挂上墙等现象,有的根本没有制度;二是药品管理混乱,一些药店、诊所医疗器械购进、销毁记录不健全,有的甚至没有记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实施分类管理,药品摆放不规范。消毒药品、保健食品和药品混放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部分业户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诊室没有做到三室分开。卫生条件极差,药架落满灰尘、药品凌乱、杂物堆积、成箱的大输液直接摆放在地面上。没有距地面10公分。与墙壁及散热器之间的间距也没有达到30公分。
(四)市场上假劣药品仍然存在
一是不法商贩从不同渠道、不同途径向诊所投放假药;
二是有的药店、诊所经营无效期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个别卫生院、诊所和药店经营没有进口注册证和检验报告书的进口药;
四是有个别业户还经营医疗机构制剂;
五是有的药店、诊所还非法自配药品出售,包括非法邮购的假药。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别业户法制观念淡薄、见利忘义、为求高利而坑害消费者,挣黑心钱。有的业户是没有把好源头进药关,有的被以次充好。
(五)药品经营人员素质偏低
据统计,全县共366家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中,有技术职称的仅190余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2%。有的从业人员不具备经营资格,有的不经培训就上岗,有的从业人员连最基本的药品知识都不懂。
(六)相对人法律观念淡薄,存在着侥幸心理
有的业户守法经营意识不强。对他们的违法经营行为缺乏足够的认识。比如药品购销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对此问题他们认为这对企业根本无关紧要。只是走形式,与企业的效益也无关,所以对执法人员的规劝、处罚不理解。即使是被处罚了仍然我行我素。有的业户总是抱有侥幸心理,检查人员来了,马上对自己的违法经营行为做点手脚应付了事。走后依然如故。另外还有部分业户看到检查人员来了,马上关门闭店,拒绝检查。检查人员一走就正常营业。有的业户即使不关门,对处罚也不认可,态度不好。能拖就拖,能抗就抗,即使下了处罚单也不交罚款。
三、采取的措施
经过一年多的市场整顿,上述问题有的已经得到了纠正和缓解,但违法经营的问题仍普遍存在,有的问题仍很严重。为此,提出以下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市场治理工作。
(一)从“打黑”入手,净化市场环境
从我县情况看,无证经营的“黑点”暗藏在城乡角落,管理部门很难找到。针对这一实际,首先广泛发动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其次利用“两网”成果,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广泛反馈药品情况,在此基础上,采取“地毯式”检查方法,以乡镇为单位,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大检查。一经发现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坚决依法取缔。对于进门后找不到药、看不到行医卖药痕迹而群众已指证其非法经营的“黑点”要死看死守,必要时请求公安配合,查到药源、坚决取缔。通过强有力的“打黑”战役,彻底扫除“黑点”,为药品市场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二)规范从药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我局认真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同时,突出“帮”“促”组织人员深入药品经营企业,采取边检查边规范的方法,逐个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建档建卡,并结合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帮助他们从建章建制入手,从基础工作抓起,主要在专人专职、规章、制度、营业场所、药品分类、购销记录及完善设施等方面,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实施规范化管理,达到gsp认证标准。在检查指导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落实整改措施,推进药品经营企业尽快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
(三)强化依法监督,深入开展打假治劣活动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药品监督部门要切实适应监督对象多样化,监督范围逐步扩展和延伸的变化。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紧抓住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镇顿和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要通过公开、公正、透明有效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真正体现新机构的新形象、新效能;
二是搞好配合,增强打假治劣工作合力。药监部门要主动和卫生、公安、法院、工商、广播等有关部门搞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打假实效;
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实施社会监督。一方面,局机关要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执法监督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对药品经营点的有效监督,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使打假治劣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对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大案、要案加大曝光力度。扩大教育和惩戒的范围。形成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无立足之地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四)力求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和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模式
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最重要的是选准规模大、实力强的连锁批发企业,负责组建连锁店,吸收农村各药品经营企业加盟,对药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目前,我县已有一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还有一家正在筹备阶段。我们要抓住这一契机,配合市局在搞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严格把好初审关。针对连锁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有效措施,推动连锁经营模式在我县顺利开展。真正通过连锁经营特有的质量优势、价格优势和服务优势,有效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9
恶性肿瘤是当今严重危害人类健康和生命的疾病之一。尽管人类经过了近百年的努力,在恶性肿瘤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但全世界每年仍有900万新发癌症患者,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是一个癌症多发性国家,现有260万癌症患者、每年新发病患者180万、死亡人数140万。癌症仍然是给人类带来灾难的头号杀手。开发研究生产疗效好、广谱性强、副作用小的抗癌药物仍然是医学界的重要课题。
我国抗肿瘤药物的'研究开发始于上世纪50年代末期,上世纪60年代初期已有部分品种开始生产销售。40多年来,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已由个别品种发展到系列化产品,研发和销售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来,研发(包括仿制)及市场营销上的成就令人瞩目。
目前,我国抗肿瘤药物生产企业已有近百家(包括中药制剂生产厂家)。其中,原料药厂20多家,制剂厂和中药厂有60多家。迄今为止,我国抗肿瘤药物已发展到七大类160多个品种。世界卫生组织XX年4月公布的22个基本抗肿瘤药物,我国全部都可以生产。我国年产抗肿瘤药物30多吨,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广东、山东、上海等地。但产品仍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临床需求。总体说来,抗肿瘤药物市场需求大于供应。
所以,了解患肿瘤病人家庭的抗肿瘤药品的消费情况和大众对抗肿瘤药品的态度,一方面,有助于企业从消费者角度研究细分的抗肿瘤用药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医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更好地了解目标消费者的需求,并进一步了解抗肿瘤药品的市场竞争情况,从而使企业能“对症下药”,把更多、更好的药品快速销售到消费者手中。
本次调研主要是为了通过对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认识、了解和用药态度调查,来了解抗肿瘤药品市场的竞争状况和消费者对抗肿瘤药的需求喜好及对医药企业的期望。由此使恒瑞医药能很好的把握消费者的心态,掌握抗肿瘤用药市场的发展趋势,从而采取有力的、合理的措施来推广其主打产品——艾恒。
本次调研采取网络调研的方法,在网络上随机发放问卷,然后收集整理,进行资料的分析整理。问卷的设计根据正常的人们对药品的认知过程来排列问题。本次调研主要研究了抗肿瘤药的流通渠道、药品性质和消费者的主要购买依据三方面,这三方面可以从消费者角度反映出目前抗肿瘤药品市场的主要消费情况,如抗肿瘤药品通过哪些渠道流向消费者手中,消费者对肿瘤疾病的认识和用药态度,消费者认可的剂型是哪几种,而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购药依据将是医药企业最为关注的。下面从具体的调研数据方面逐一分析。
一、从渠道方面分析。对于抗肿瘤用药,绝大多数消费者是到药店和医院购买,两者比例之和达95、2%,其中到药店购买的家庭为58、7%,去医院的为36、5%;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极少。为什么居民选择到药店的比较多,而到医院的相对较少呢?
这其中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医药体制和医疗保障制度造成的二者所占药品销售比重较大,但是由于各处销售药品的价格高低不一,药店的药品价格相对低一些,而抗肿瘤类药品一般都是需要长期服用的,所以到药店的购买比例会较高;而在医院购药的家庭中,很大一部分是有医保可以报销的。所以,现阶段企业要做好药品市场,一定要了解我国目前的医药体制,同时也要关注医疗改革。
另一方面,药品渠道的选择还与抗肿瘤用药的特点有关。抗肿瘤用药大部分为处方药,需要通过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因此,患者前几次看病或服药一段时间复查都需要到医院,在诊治后就地购药;但是肿瘤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吃药,在医院得到确诊后,一般病人都会考虑自己去药店购买相同的药。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渠道的选择对医药企业来说很关键,其中要考虑的因素主要为消费者的主观方面和我国的医药制度客观方面。
二、从药品性质分析。调查结果表明,在城市居民家庭购买的各种抗肿瘤用药中,西药占到七成以上,达73、3%,而中药只占26、7%。这表明在治疗肿瘤的药物方面,对于中药的研制开发生产具有很大的空间,因为在药物治疗方面,中药的副作用小是一大优势。
对于医药企业来讲,选择做消费者认可的药物种类,可以使企业减少和消费者的沟通障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营销费用。同样,好的药品命名策略、传播策略等也可以为企业减少很多运营成本。所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基本情况,有助于企业进行经营决策。尽管西药市场竞争已经很激烈,但是依然有市场空间,仍然有商业机会。
对于本次调研,尽管从消费者角度调查出消费者比较认可的是西药,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位列后面的中药将来就没有商业机会,不能成为未来的主要药物,因为一切都在变化中。且既然西药竞争已经趋近红海,那么另僻蹊径开发中药的蓝海压力就会小很多。虽然同时会存在很多风险,但是在其他企业涉足尚浅的时候率先造势,有利于企业打造领头企业的品牌形象,能够抢占先机,获取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三、从消费者的购药主要依据分析。调查询问了城市居民家庭在购买各种抗肿瘤用药时所想到的首要根据,结果表明,89、9%的家庭提及是由医生推荐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原因。这是由于抗肿瘤用药多是处方药,患者对肿瘤疾病的认知了解有限,服用什么药品受医生的专业推荐影响很大。另外,10、1%的家庭表示根据过去的使用经验来购买某一抗肿瘤用药。
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种横向角度解读这组数据。在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决定并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人员依次是医生、家人和朋友、药店店员,在所有原因占比中,分别是89、9%、8、3%和1、8%。这一方面反映出医生对于抗肿瘤用药的销售是何等重要,药店店员的推荐是多么微不足道,另一方面也说明老百姓医药知识的缺乏,需要企业加强对百姓健康知识的普及。
过去的使用经验也是决定患者购买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它实际反映了医药企业实现产品的一次销售和多次销售问题。很多医药企业只关心重点渠道中的关键因素,如医院的医生,但是很少有企业会关注消费者的消费过程,消费者是如何进行多次购买的。
鉴于肿瘤疾病的特殊性质,患者往往要长期服药才能保持较好的身体状态,所以在第一次购买后,医药企业更要关注他们的二次购买以及重复购买问题。企业同时还要关心产品每次销售后的患者使用情况,细致入微的售后服务相对于医药企业实现第一次销售,是一种投入少而销售效果更佳的营销措施。所以,企业不要只关心产品的前期销售,还要提供药品的售后服务。
过去的使用经验是患者对过去该药品疗效的一种肯定,这实际和占比6、9%的药效可靠是很相关的。在决定购买的首要原因中,关于药效有很多不同层次的直接提法,如药效可靠、起效快、副作用小、质量好、有持久功效/长效,如果将其合并则有14、6%的比重,加上一些隐含药效较好的原因,如医生推荐、过去的使用经验等,则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药效是消费者在购买抗肿瘤药品时第一考虑的因素,这也是企业在营销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然,另一方面,药品的安全性也是影响消费者购药的重要因素之一。医药企业要特别注意自身的形象,调查中显示,如果制药企业发生药品安全问题,则会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信任大大降低,从而影响企业形象,并直接打击消费者的购买信心。
再仔细解读数据我们会发现,医药企业是不是知名企业对于消费者购买并不是重要原因,它明显地排在功效、推荐等因素之后。那么,对于医药企业是否要进行企业知名度的推广,在市场推广过程中是否要在公司名和产品名之间权衡一下呢?或者说企业是否要有阶段性的传播重点呢?这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调查研究。
数据显示,对肿瘤药品,促销的作用不大,这说明这类药品不是快速消费品,也不是保健品,它是真正的以药效为主的一对一的专业产品,同时也说明它不是价格敏感型产品。了解这些药品特性后,企业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营销工作。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0
中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全国人口的70%。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经济出现了令人触目的成就。但是农村医药市场的情况却并不让人乐观。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 今年上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4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5.5%,同比增幅降低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063元, 实际增长4.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还同时指出 ,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169.2元,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6.65%,而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45.3元,占全部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6.82%。剔除其中的一些不可比因素,仍然可以看出,医疗消费在城乡人均消费构成中的比重差距并不大。农村居民人数基本是城镇居民人数的二倍以上,如按实际数字计算双方医药销售金额应当大致相近。但是今年上半年,由于多种因素,全国医药市场销售额723亿元,而其中农村销售额35.5亿元,仅占全国销售额的4.9%。城乡医药市场消费差距之大,确实应该令人思索。笔者认为农民缺医少药的问题从某种角度讲还依然存在。这与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极不相适应。医药保健是保障社会正常发展的基础,长久下去,势必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医药市场的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现状
(一)农村市场药品供销渠道混乱。
目前农村医药行业主要集中在镇、乡两级的集镇上。由于农村面积广阔,村落分散,网点稀少,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买药的困难。需求客观的存在,供货相对的脱节,由此也造成了农村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在供应商而言,无证药贩活动猖獗。一些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受利益的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格不看质量,从而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子可钻。农村成了过期失效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集散之地。另一方面在销售商而言,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等农村零售商业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少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以经营保健品、食品为名,暗地里经营医药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无记录,药品来源和去向均无法查核,供应、销售的渠道十分混乱。
(二)农村市场药品质量低劣。
近几年,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城市药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市场规范化经营明显好转。一些无证药贩在城市无法经营,只能把目标转向农村。他们以种种手段抢占农村医药市场。凭借多年经营的经济实力和经验,凭借各种社会关系网,将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大输液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等,销往农村地区。造成广大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严重下跌,不合格药品随处可见。据有些地区对农村基 层药店、诊所、卫生室抽检,药品不合格率竟高达70%,而那些无证经营的超市、保健品店、诊所还不包括在内。归纳起来,主要问题就是过期失效、霉变虫蛀、淘汰假冒、未加工炮制的原药上市等几个方面。
(三) 农村市场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靠高不靠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药品零售店之间、村与村卫生室之间、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之间价格往往都不一致。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抗生素药,价格出现成倍的差别。
(四)农村市场药品管理松弛。
由于农村市场面积宽广,村落分散,经济构成零碎而复杂以及自上而下的医药监管体制刚刚涉及县级,造成目前农村许多地区药品经营基本处于无机制管理状态。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药品监管几乎成为空白。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市尚未建立,刚建立的地市,县级执法力量也十分薄弱。人员少、素质差、经费缺、交通工具无等问题严重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农村市场的客观因素,大幅度增加监管力量,又会成为地方财政的很大负担。
农村医药市场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心,它影响了医药行业在农村中的声誉,造成了农民群众购药的困惑和困难,同时农民群众在用药的安全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农村村落的分散和网点的稀少,进一步增加了农民买药的困难。
二、症结
农村医药市场的实际状况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第一、农村医药销售市场药品供应问题,建国以来主要靠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和委托代批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体制等因素分割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了原有的农村医药批发机构不适应多种经济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消费层次的农村医药市场现状。
旧的渠道不适应,新的能够担当此任务的渠道却至今没有建立起来。村镇小店、医务所和行政村的卫生室药品进货渠道处于秋黄不接的状况,农村分散在最基层的销售网点药品供应基本处于无秩序状态。
第二、随着经济利益的驱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区或地段,竞争过度,竞销过热;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特别是广大的农村地区,众多的村落、村镇药品的销售网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就是人口相对集中的市镇,医药品种明显不足,根本满足不了农民消费的需要。有的同志认为现在农村市镇药店已经很多,有的已经亏本。殊不知解放前许多镇上有近十家药店,现在人口增了三倍,集镇的规模也成倍地扩展,药店不是多了而是规模、机制不对头。更何况众多的村落、村镇也是农村人口重要的集散地,网点空白,这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第三、各种经济成份自成体系,各类经济成份连锁网络中心按照自已所在城市经营的习惯遥控指挥身处农村乡镇的销售网点。购销脱节,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不能适销对路。一些企业还片面地追求高差价、高价格、高利润药品的销售,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的雷同化。而农民真正需要的医药商品、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特别是传统的服务项目却很难购到和满足。
第四、经济实力雄厚,品种齐备的医药集团企业热衷于在城市拼搏,无暇顾及如何占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农村医药市场销售力量的单一和薄弱。市场药品种类不全,低价、低利润的商品无人经营,传统的繁琐薄利的药店售后服务也基本不见。
第五、在农村许多地区,由于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投入等超常规发展,造成单位经济负担过重,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许多卫生院抓住了行政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多数供应给卫生室的药价往往高于市场上一般零售店的进价。管理严格的乡镇,有些村级卫生员出于经济利益的驱动作用,对上实行明顶暗抗,偷偷摸摸在无证药贩处购药。他们甚至八小时在卫生室上班,业余时间在家里行医,成了一证多摊。管理松一些的乡镇,由于经营的分散性,村级卫生员采购药品基本处于监督管理的空白状态。
我们认为这许多因素归结起来,基本上可分解为两个方面。一、农村医药市场监管工作非常需要加强和规范;二、农村医药市场药品流通渠道非常需要疏理。药品监管工作好,药品流通渠道就通畅。只有药品流通渠道通畅,农村医药消费才能正常发展。
三、初探
农村医药市场要加强监管力度,已经引起许多领导的重视。县级药品监管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工作也正在建立和强化,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但是农村医药市场的特殊性和因此而形成的难度我们更应该认真研究和探讨。
一、建国初期,由于农村医疗水平的落后和医药商品的缺乏,农村急切的是要解决药品的供给问题。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解决了农村医药市场的根本问题。由于药品掌握在国营经济手中,在国营商业系统从上到下的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发展比较平稳。随着农村的合作化运动,农村集镇上的个体诊所联合起来,组成联合诊所。个体零售药店联合起来,组成合作药店。有一定规模的医药商店实行了公私合营。由于联合诊所、合作药店、公私合营药店都在掌握住医药物资的国营经济统一管理下,农村医药市场还是发展平稳。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农村中心集镇由国营经济直接组建地区性人民医院,联合诊所也接受卫生局的领导和管理。农村医药商业由于受计划经济的规范管理曾多次因条条、块块的管理模式而条块变动。但在国营经济的统一领导下,农村医药市场的发展也是比较平稳的。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由于多种经济成份的加入,多种商品流通渠道的展开,彻底打破了农村医药市场几十年平稳发展的境况。特别是农村经济建设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农村医药市场也就跟着出现了巨大的变革。简单的历史回顾,面对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发达、人口分散、村落众多、网点稀少,形成了农村医药市场宽广、多层次的消费结构,网点设置分散和监督管理困难等特点,我们认为一、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坐镇在城市中的大型医药集团企业深入农村,通过收购、兼并,合股、控大股、直接建网点等多种形式,切实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农村行政机构的改革,特别是以经济自然流向为指导,实行撤小乡并大镇,撤小村并大村,精简行政机构,精简行政人员,提高社会经济效率的变革。这为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占领农村医药市场带来很大的方便和效益。建国几十年中,农村医药市场的平稳发展,一个主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农村医药市场长期有一个主体力量统管。大型医药集团牌子硬、信誉好、实力强、品种齐、价格廉、质量有保证。支持他们占领农村医药市场这从根本上解除农村医药市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我们向那些大集团企业提议,深入农村应该深入到在农村机构改革后的大村所在地组建连锁网点,因为这里是农村经济最基层的中心地,也是各农村村落人流的中心,也是目前我国农村医药网点的空白处。
二、建国几十年中城市国营医药批发企业下伸农村中心集镇组建批发部门,我们认为这个经验实得大型医药集团占领农村医药市场的借鉴。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应该在农村中心集镇组建批零兼营的药品配供中心。全面开花,做到每个网点品种齐备,这是得不偿失的。一方面每个网点品种齐,势必库存大,药品卖不掉,周转失灵,既造成经济损失又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若品种少、规模小又满足不了消费多层次的现代农民医药保健的正常需要。这正是一些以单一经济成份组织的连锁网店存在的而且很难解决的问题。而在中心集镇建立配供中心,则有利于商品资金、人员规模的节约。农村中心集镇人口多、经济繁华、商品辐射能力强。配供中心由于实行批(配供)零结合,身在农村了解农村市场的需要,多备品种能够适应农村医药市场多层次的消费新需求,又可以“以一供十”,即用较少的资金满足周围乡镇、村镇(含改制后的大村)连锁网点的需要。同时农民有个土种土生药材的收购问题,。近年来土生药材由于无人收购,浪费现象十分严重。浪费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农民收入。配供中心身在农村,了解药源,又可根据组织的指令,辅导种植和收购药材。确实这是为农民做的一件大好事。
三、市、县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否能以农村中心集镇上大型医药集团企业农村医药配供中心为依托,借用或聘用配供中心的领导为农村药品监管的人员。在县级药品监管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农村医药市场的监督管理。1、生活在农村中的人员熟悉农村中的情况;2、由于配供中心在农村有一个网络体系,运用好这个网络,监管工作可大大地取得实效而且大大地节约费用;3、可节省行政机构人员编制;4、容易取得地方党政领导、政府职能部门的支持。容易协调地方上的各种关系,有利于问题的妥善解决;5、农村居民民风淳朴,讲究情感。监管人员在农村工作,为严格、公正执法,容易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药品监管工作水平,切实改变农村药品市场的不良现状,确保农民用药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四、农村是个大市场,有占到全国人口70%的农民住在农村。改革开放后,农村的经济面貌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农民的经济收入也有了成倍的增长,农村的消费结构也出现了明显的改变。有实力的企业集团去占领农村市场,既能取得社会效益和企业近期的经济效益,健全的销售网络,入世后,其战略性的成果也将十分显著。当然政府更应该积极鼓励企业深入农村医药市场,要制定倾斜的政策支持企业占领农村市场。1、城市与农村有一定的行政障碍,这很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2、现有的店铺都有较好的地段,新网点的设立要取好的地段,更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全力支持;3、新建网点,手续难度大,费用也很多。企业正常营业后,正常情况下还要半年才能盈余,所以政府应该给予企业积极的政策辅持、财政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支持。4、医药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大型集团企业在农村的分支机构当成自已的眼睛和手足在农村的延伸,支持他们,依靠他们,共同监督管好农村医药市场。
随着农村医药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们相信只要加强药品监管力度,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农村医药市场一定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1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1999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xx-20xx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xx-20xx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xx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药指导作用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对药店的监管。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2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1999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xx—20xx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xx—20xx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xx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xx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药指导作用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对药店的监管。
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
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
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
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
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8年提出“到20xx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xx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
药品市场调研报告 篇13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普遍认可与采用的管理模式。世界上第一个创建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国家是美国,这是由于当时(20世纪30-40年代)发生了几起严重的“药害”事件,使其必须加强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通过立法,严格划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至50年代建立起分类管理制度。50年代以后主要发达国家都相继建立了这一制度。目前,多数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包括我国,东南亚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都建立了这一制度,东欧国家也在近几年逐步推行这一制度。
我国在1999年启动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之后全面展开。为促进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国家局于20**-20**年连续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20**年工作计划》和《关于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同时,于近期先后召开了两次药品分类工作会议,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处方药的严格使用,可以减少滥用带来的许多不良反应和机体耐受性及耐受性带来的治疗困难,非处方药的合理使用,能够增强人们的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受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改革;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
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势在必行
一、我市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现状和问题
**市局一直把药品分类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通过几年来的规范管理,全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逐渐完成阶段性目标,实现了三个转变。
1、药品陈列转变
100%的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陈列由原来的混放转变为如今的把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功效或剂型相同进行分开摆放的方式,各摆放区都配有相应的标识。
2、药品的销售转变
现在的药品经营者把药品的销售分为两大部分:非处方药销售和处方药销售。处方药的销售经历了直售式、询售式、凭售式三个阶段的转变,同时非处方药销售也随着由利润驱动到信誉驱动的观念变化向疗效合理性转变。
3、药品的咨用转变
药品经营企业的用药咨询的变化较快,由原来的50%药店只配有一名兼职药士到现在100%的药店都配备了专职的药师、从业药师、执业药师作为驻店药师,药品零售企业的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工作有的长足进展。
通过对市区百余家的药品零售企业的现场调查,我们发现药品分类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多,概括为三个不能。
1、驻店药师不能保证始终在岗
调查的120家药店,12%驻店药师长期不在岗;40%的驻店药师由于各种原因离岗;36家药店未挂停售处方药的标志;29家药店药师不在岗继续销售处方药。
2、处方药不能完全凭医师处方销售
在40%的驻店药师在岗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有近三成未能尽到审核处方的职责,形同虚设,有的不看处方,只盖章;有的只指导,不审核;甚者不闻不问。
3、分类摆放不能做到完全分开
60%的被调查的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未能完全分开,个别药品混放,具体表现在没有标识的非处方药混放在处方药区;处方药存放不集中,与非处方药交叉存放;个别非药品混放于药品中。
二、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问题分析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分别从处方来源、人员素质、顾客心态、监管措施等几个方面做以调查和分析。
(一)处方来源缺乏
从处方方式的调查情况看,许多医院运用计算机网络管理,患者挂号时先买卡,医生在计算机上开处方,患者拿着卡去交款、取药,根本看不到处方。有的医院没有条件上电脑,居然给药品编号,医生开处方不写药名写编号。小规模的诊所普遍采取“先扎针、后开方”的做法,有的甚至扎完针也不开方。
医院大多是公立性的,药品收入是医院的主营收入,所以医院不愿意让处方流向社会药店。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2001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收入达4000多亿元,其中42%是药品收入,利润至少达500亿元,而商业流通领域利润率只有0.5%~0.7%。虽然药品收入所中比例已出现逐年递减的状况,但医疗机构和药店之间药品价格差距还很大,因此,医疗机构控制处方外流的原因不言自明。
(二)消费人群意识淡薄
广大消费者对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理解、不习惯。在调查时遇到一位正在药店购药的老者,他说,注射一个疗程的精制刺五加,在药店买,到社区诊所注射,300元钱就够了;如果到医院注射一个疗程,800元也下不来,药价低而且质量也不差。但当药店向他索要医生处方时,他不但不给,还拄着棍子大发脾气。消费者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不懂,产生抵触情绪,客观上也促使药店顺水推舟违法销售处方药。
尽管目前中国医药行业发展很快,但是中国人口基数大,现有的发展水平根本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就医和用药需求。在不少医院尤其是医疗水平很高的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不到位、病人折腾半天依然看不上病,买不上药的现象并不少见。所以,很多病人只要不是大病,一般不愿去医院就医,而却愿意选择就近的药店购药。
消费者已经习惯到药店买药不凭处方的方式,如果凭借处方意味着还得走医院程序。此外,广大消费人群对处方药滥用的危害性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头痛脑热,就吃抗菌素、打点滴的情况已成自然,殊不知药品的不良反应、习惯性的耐药可能危及生命。
(三)某些医疗机构责任差
据有关资料报道,我国抗菌药物的消费85%发生在医疗机构,住院患者中抗菌药物使用率已高达80%,其中使用广谱抗菌药和联合使用两种以上抗菌药就占58%,远远高于30%的国际水平。目前,滥用抗菌药物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联合应用抗菌药不当引起或加重不良反应;二是有不少医生给患者看病不做药敏试验,光凭经验就使用抗菌药;三是少数医生受利益驱动,不顾病情需要,大量使用价贵、先进的抗菌药;四是有的医生缺乏专业知识,不管需不需要使用抗菌药。在医生开出的抗生素中,不合理的处方就占四至五成左右。滥用抗菌药物,不仅给病人增添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浪费了有限的医疗资源,更严重的是加快了人体内耐药菌的产生,给临床治疗带来了困难;医生习惯性应用则会因势利导,患者则把应用抗菌素当成必要。
(四)药品咨用人员素质差
许多药店在人员责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上还不能适应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员素质方面,差距更大。实施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店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我国的执业药师数量本来严重不足,还多数在管理岗位上,不可能担任驻店执业药师。即使配备驻店药师,人数也不能满足要求。更重要的是,相当一部分药师对药品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审方能力尚未达到驻店药师的要求。
(五)规范措施不尽完善
现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原则是偏重把非处方要单独存放,即“OTC”标识的药品标志清晰、分柜摆放。这样摆放给消费者的印象好象是非处方药作为一种需要特别管理的药品,而不是处方药,相反,无标识的'处方药和暂无标识的非处方较难分开。
因此,可以想到我们规范管理过程的许多亟待完善各项工作。例如:如何鉴别处方的真伪的管理方法等。
三、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解决措施
1、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审核人员驻店注册、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药学技术人员用药指导作用
加强药师的队伍建设。为解决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的矛盾,药监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在保证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促进扩大了执业药师的数量,同时为弥补执业药师数量不足,加强对从业药师的再教育工作。要积极促进本地区从业人员的素质建设,从政策上鼓励从药人员进行再教育,从措施上完善从药人员的再培训。提高人员数量和质量,确保指导用药水平得到提高,满足本地区需求。
加强药师的在岗情况的检查。一是严把审查关。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时,对药师的资格、实际水平、是否兼职、外地人员能否保证在药店行使职责等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实行值班药师签到制。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值班药师的工作安排,药师上班必须签到,保证药师在职在岗,充分履行对顾客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工作职责。三是要求挂牌明示。药师在营业时间上岗时,应佩带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胸卡,便于群众监督。如药师临时不在岗,应在凭处方销售药品专柜明显处,摆放“药师不在岗暂停处方药销售”的告示牌。四是开展药师在岗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师在职在岗监督检查,对连续多次检查发现药师不在职在岗的,将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罚。
2、积极开展药品分类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改变用药习惯和正确使用药品
首先,要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逐步增加公众合理用药知识,改变公众传统的用药习惯。要通过对加快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宣传,让公众了解有关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性规定以及药品分类管理阶段性目标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意识到药物滥用的危害。()同时,还要加大对一些常见病的基本判断常识和推荐用药范围、常用非处方药的适应证等知识的宣传,采用媒体宣传与印发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着力解决公众在使用非处方药进行自我诊疗时所面临的合理用药知识缺陷,增加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养成合理用药的习惯。
其次,要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引导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开展药学服务。零售药店及其从业人员是执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最终端环节,只有把握住终端出口,药品分类管理的阶段性目标才有可能实现。因而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广泛宣传,让药品零售企业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通过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认真执行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第三,在宣传手段上应注重贴近性和多样性。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广作宣传;与媒体联动,将为群众解决问题的过程、结果公之于众,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要不拘形式,避免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公众合理用药意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分类管理的宣传也不能停留在"一阵风"的阶段,而应探索长效的、持久的、深度的宣传方式和手段,并充分发挥相关协会、学会在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方面的宣传、培训和正面推动作用。
3、大力加强药品分类管理的监管和规范工作,积极稳妥促进药品分类
对药店的监管。一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情况和专有标识规范情况的检查,积极促进药品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二是加强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及在岗情况,以及处方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结合GSP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驻店执业药师配备制度和处方审核制度。三是对已明确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四是对已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凭处方销售规定情况的检查。对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或经警告后仍违规销售的,除给予警告外,还应并处罚款。五是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医疗和药品广告整顿工作,加强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广告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加大处方药在大众媒体违规发布广告和非处方药在大众媒体扩大宣传的检查力度。六是把药品分类管理工作的要求与零售药店的审批、变更、认证及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对达不到分类管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抗菌药物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共同监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推进合理用药的进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制止滥用抗菌药的关键是从源头抓,用制度来规范。相关部门应制定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首先,抓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其次,医院药剂师可以参与临床医生查房,指导临床用药;三是建立健全规范用药、合理用药制度;四是真正发挥药品招标采购的作用,纠正从使用药品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四、我市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的初步设想
1、推进自我药疗计划,有步骤的引导群众习惯性使用非处方药品
顾名思义,自我保健、自我药疗是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的情况下,恰当地使用非处方药物,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由此可见,自我药疗是自我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古已有之,几千年来,我国人民在与疾病作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随着经济、文化、卫生事业的飞速发展,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8年提出“到2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宏伟目标。结合国情,我国政府提出了到20**年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与此同时,WHO还提出“人们有权利也有责任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参与他们的卫生保健的计划和实施”。我国政府也提出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应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由上可知,现代卫生保健的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改变,由过去单纯依赖国家转变为“是个人的权利和责任”,由被动转为主动积极参与,自我保健和自我药疗成为社会和个人共同关注的事业。
非处方药的出现大大促进了自我药疗的发展,并在现实生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注重对自我药疗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使用非处方药,远离药物滥用,推行自我保健。
2、探求解决处方来源的有效方法,促进处方的有序流动
探索医疗机构药房商业化转型,实行医药分家,把门诊药房从医院剥离出来,建成独立核算的单体药店。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要求,建立药品分类管理的试点,形成把医疗机构商业化药房作为处方药源头的模式,把分类管理经验全面推开,促进规范化建设。把发给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药房作为完全实行分类管理的示范点,形成处方来源网,进一步解决处方来源和按处方购买药、凭处方售药还不适应的问题,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管理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