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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2025/03/21报告

此篇文章民营企业清欠报告(精选14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报来: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要求,全面细致摸排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利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

欠工程款基本情况:20xx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0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配合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xx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xx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00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09.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一直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xx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及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部分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强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偿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积极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xx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州政府。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4

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黑工信运行发〔20xx〕3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黑清欠专班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xx年前9个月清欠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剩余账款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市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共计47211.99万元,20xx年已偿还33817万元,剩余欠款13394.99万元,其中: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剩余欠款12820.18万元,地方国有企业(市粮食局下属4个粮库企业)剩余欠款574.81万元。

二、20xx年1-9月份还款情况

截至20xx年9月底,本年度已偿还13371.49万元,清偿率99.82%,其中无分歧账款已全部清零。1-9月份,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偿还12820.18万元,分别为市建设局5576.2万元、市教育局782.02万元、市广播电视台1520.5万元、向阳区828万元、郊区3439.12万元、富锦市88.34万元、汤原县325.29万元、桦川县260.17万元;地方国有企业(市粮食局下属4个粮库企业)偿还551.31万元。

三、清欠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全省清欠工作专题推进会议要求,我市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格整改突出问题。郊区政府已于9月底前清偿全部剩余账款,目前全市无分歧欠款已全部清零,提前完成省政府要求的'清零任务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5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原则,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确保清欠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已圆满完成了20xx年初确定的清欠任务,并无新的拖欠账款产生。

20xx年初,我县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进行了排查梳理,发现我县有x个项目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分别为: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光伏扶贫扩面工程,拖欠xx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xx镇政府因建设xx镇xx村新农村建设工程,拖欠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xx乡政府因建设xx乡新农村建设工程,拖欠xx省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xx万元;发现1个单位拖欠民营上市企业账款(xx县人民医院拖欠xx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账款xxx万元)。四个单位总拖欠款为xxx万元。经过努力工作,四个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全部还清拖欠账款,清欠率达100%。至目前,我县暂未发生新的拖欠。

一、主要举措

我县高度重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将其作为激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重要抓手,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xx县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工信、财政、审计、发改等17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清欠目标任务,严格压实清欠责任。

(二)营造工作氛围。组织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理清工作思路。同时,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县电视台、xx发布、活力xx等媒体宣传此项工作,并在xx政府的网站公布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举报电话,形成全县上下大抓落实、全面摸排、认真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重点目标。按照“应还尽还、能清则清”原则,根据工程款拖欠的行业特点,着力加大工程款清欠力度,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必须按合同履约,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四)严防新增拖欠。在组织清欠的同时,我县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边清边欠。一是坚持把好审核关,将资金来源纳入审核条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是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对涉及举债融资的,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三是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以各种方式要求企业带资承包,严禁拖欠工程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县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上级组织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县拟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清欠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严防新增欠款。加强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情况将严肃处理。对政府类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条件,未达到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约定,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确保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6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7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灵导小组,落实分管灵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态,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赀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有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膳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健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只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健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订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订11月中旬支付,但到现在未付。

经查,主要源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利,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轻诺寡信,导致与供货方约订的时间没到,就写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到现在,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亊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察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察方案,任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察,并对检察中发现的问提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察力度,对在建项目琢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安时发放。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8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9

一、指导思想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摸清底数、实事求是、彻底解决、不留死角"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清欠工作落到实处。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一)清理统计范围。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财政部门监管的地方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业。

(二)清理统计内容。清理统计范围内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及解决方案。

(三)工作职责及目标。优先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县人社局负责;清理"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清理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县财政局、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负责。各有关部门务必于x年1月底前摸清底数,统计上报,2月底前制定清偿计划,3月底前完成优先清偿,12月底前完成全部清偿。

三、组织机构

成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全面开展清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四、工作安排

(一)摸底调查。县财政局、人社局、发改局等部门组织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全县各相关单位、企业填报自查表,县工信科技局对排查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此项工作在1月末前完成。

(二)制定计划。明确偿还时间及资金来源,按照排查认定拖欠的账款,属于农民工工资的优先安排偿还,欠款单位有能力偿还的要求马上安排支付,没有能力偿还的由财政安排暂付工程款,工程结束的由国有资产部门加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方式保障偿付资金来源。属于"两款一金"的账款,逐项制定分期偿还计划,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账款,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资金拨付进度,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没有纳入预算的,可通过申报新增债券或处置资产偿还欠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边清边欠,陷入恶性循环,此项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清偿。要确保x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欠任务,应偿尽偿。农民工工资和已纳入预算安排的欠款在3月底前偿还完毕,其他应偿账款按照偿债计划x年底前全部偿还完毕,各有关部门对列入x年底前完成清欠的账款,从x年2月起,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情况,并于x年12月10日前将书面清欠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县清欠办。

(四)开展核查。县清欠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优先清欠和着力清欠完成时限节点,对各有关部门清欠工作情况分阶段开展督促指导。

五、主要措施

(一)落实清欠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制。各相关成员单位特别是财政、国资等部门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严防新增拖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清欠工作的审计力度。县清欠办将对清欠工作进行抽查。

(二)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0

根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单位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1、我局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财务制度。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出租、处置、报废等工作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2、财务收支实行一签三审制度审批制度。设专职会计1人、出纳1人,财务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和较强业务能力,能按照有关财经规定记账,经费使用合理,平时报表准确、及时,数据真实,会计、出纳严格依照钱账分管的内控原则开展日常工作。

二、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会规章制度,采用复式记帐法按月具实、合法进行会计帐务外理,未发生滞留、挪用专项资现象,日常业务收入无坐支、私设小金库和虚列支出等行为。

三、银行帐号开设和管理情况

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开立了基本账户一个账户。严格杜绝“小金库”及“账外账”等违规行为,不存在私开账户情况。

(一)财务审批。一般行政经费开支由办公室提出使用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超过五千元的.开支由相应股室提出使用意见,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其他人不得干预财务工作,不准指使财会人员支取现金、支票及购物。

(二)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三)票据报销。所有行政经费支出报销凭据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单据签报手续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由财会人员审核,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和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票据要真实准确。

(四)现金管理。现金库存要控制限额,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各股室收缴的各种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的非税发票,收据存根要及时交财会保存备查,严禁丢失或擅自销毁。

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室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各项经费来源和支出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确保财产安全。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发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支付。上报补助资料真实,既不存在虚报冒领、恶意套取,也不存在滞留、挤占、挪用情况。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等内部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并及时和会计对账,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严格管理资产,未发现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较好,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在20xx年至今没有违规发放工资奖金津贴补贴问题等情况。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1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本着对广大农民工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履行维稳的职能,全面整治我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贡献。现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近年来清欠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近年来我局不断调整和充实清欠工作小组成员,多次组织召开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作会议,重点教育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机制为基础,坚决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强化素质,及时高效处理拖欠投诉

我局坚持“件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清欠工作小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强化自身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种情形下清欠工作人员的及时到位;积极发挥机关职能作用,排查并及时处臵我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拖欠隐患。

(三)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我局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协作,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解决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主动与劳动保障局等其他部门配合,建立了有效的分工联动机制,通过部门合作确保一方平安。

(四)重点监控,积极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不定期的对全县建设工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摸底,对拖欠数额大、清偿难度高、易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项目和单位进行重点监督。主要对其负责人、民工班组长和有滋事苗头的个别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各方协商拟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和专项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落实过程,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大力倡导文明维权

在建设领域等农民工集中的领域中广泛开展《劳动法》的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宣传《信访条例》,加强对群众的教育疏导,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由于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健全,在建筑工程领域发包方层层转包、分包行为的大量存在,使农民工无法确定义务主体,分包方又常因多方面原因无法兑现农民工工资,即使劳动保障部门处理了,甚至是法院判决了,少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二)由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承包方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民工也不愿签订,致使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存在实际上的困难,给清欠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埋下了隐患。

(三)由于被告地址不明或无固定住址,造成寻找被告和送达困难,影响了案件查处效率。

(四)由于建筑业主拖欠工程款,资金不到位,造成建筑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这给清欠工作人员办案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

三、进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分工联动机制

进一步加强与劳动保障局、建设局等机关部门的联系,完善各部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依法用工、法律援助、应急处臵等问题深入研究,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构建和谐、稳定容县”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劳动法》、《信访条例》的宣传学习,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与新闻单位密切联系,运用媒体的宣传力量,迅速将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深入宣传到农民工内心,使农民工真正认识到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工资实行月结月清的强制性。

(三)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市场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督和监控不良主体及其责任人,对已竣工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的建设项目密切关注、加强监管,防止突发性农民工群体上访事件。

拖欠工人工资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严重破坏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2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xx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二、完善制度、加强责任落实。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三、注重平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打好基础。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四、严格落实制度,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3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我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围绕重点环节和长效机制,重点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认真的开展了全面自查,做到思想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对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二、全面排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定,重点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1、是否存在单位工资发放人员花名表和实际在岗人员不匹配的情况;

2、是否存在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在册在编人员;

3、是否存在退休职工仍按在职在编人员领取工资的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的情况。

经过自查,我单位未发现职工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的情况,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不丝毫懈怠,坚决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

民营企业清欠报告 篇14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