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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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普高、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特别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建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全力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对20xx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就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组织领导: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明光市教体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明教体〔20xx〕164号)文件中将教育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明光市教体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18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37号),并积极召开全市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资助具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队伍建设:早在20xx年8月10日明光市编办就批准成立明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人。为提高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我们先后开展全市普高、学前和中职全国资助系统子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开展对资助人员政策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政策宣传:我们印发了《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明光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布资助工作信息。
4、财政投入:20xx年各级财政核定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1109.7万元,其中明光市财政配套111.7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明光市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107.935万元,受助学生9609人次。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61.5万元,受助学生61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622.6万元,受助学生415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338.1万元,受助学生3381人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除学杂费金额63.135万元,受助学生898人次;幼儿资助22.6万元,受助学生565人次。全面完成20xx年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校内资助:为确保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计提达标,规范足额使用,我们印发了《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校内资助资金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提取,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二、过程方面
6、指标分配:我们根据各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资助指标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7 、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信息管理: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际发放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9 、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行资助工作巡视制度。我们对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巡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资助资金审计工作,加大对中职、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二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和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三级资助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电话回访力度,助学金受理银行在给学生发放助学金时即时发短信给每一个家长,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对每一个受助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并抽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家访。
10、资料报送:能认真做好中职、普高、学前资助系统的维护,准确及时报送资助有关数据和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月点评季通报"、“建档立卡数据库"及各部门布置有关工作总结等材料。
11、制度完善:为了完成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任务,把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工作方案:《明光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明光市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等。
12、资金管理: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教体局统一管理,为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设立了独立科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全,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各学校资助资金使用须报市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卡给受助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教体局直接拨付到学校。资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使用合规,没有挪用和截留现象。
13、审核审批: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进行评审。
三、产出方面
14、校内资助支出:各校根据《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文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公办普通高中)和5%(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15、资助水平: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获得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1400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家庭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
16、资助质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17、能力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感恩征文、励志演讲、明光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知识。
四、效果方面
18、社会效益:市教体局积极联系滁州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民政局和明光籍成功人士。筹措资金物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一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19、可持续影响:为保证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明光市对教育民生工程非常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都把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中,今年预算安排2万元作为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中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在内。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20、社会满意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较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通知》(皖教助[20xx]4号)对我县20xx年中职普高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20xx年度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11月26日召开三次中职普高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最新资助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
2.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资助人员,另外还有2名兼职资助人员;20xx年3次以会代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3.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20xx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印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和诚信宣传工作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教助[20xx]5号)等多份资助文件。以“七类”家庭学生为主体,及时从省、县扶贫系统中导出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会同县残联、县民政等相关信息,“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按时报送省、市要求的月报、自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原建档立卡等系统。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校,以便基层学校及时了解最新资助政策。
4.我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将资助资助列为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拨付到学校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也按要求到位,并对各项资助资金设立明细科目,精确核算,保证中职普高资助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正常开展。
普高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分学期打卡发放。20xx年要求各校认真核对受助学生资格,实现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档,及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认定程序结束后县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邮政储蓄代发专户统一打卡发放。普高秋助学金分两档执行,分别是1000元、1500元/生。春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2735人,发放资金367.05万元;国家免学费1462人,发放资金117.995万元,国家助学金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免学费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0人,发放金额324.55万元;10月15日前全部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直接免学费1442人,免除金额115.725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746人,发放金额95.75万元;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学费2993人,免除金额395.07万元;秋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777人,发放金额98.30万元,于10月15日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除学费3258人,免除金额432.45万元.
校内资助开展情况。我县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学校每期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账核算,用于学生校内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5%,普通高级中学不低于3%,民办高中达5%。20xx年全年提取校内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过程(总分36分,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科学、合理。资助指标分配时,优先保证原建档立卡家庭、特殊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然后下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规范,并做到信息公开。各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三级评审和公示,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通高中按学期填报、中职按月填报);开展了多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4.对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改进。
5.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严格按上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了《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有效执行。
7.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及时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实行了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8.审核审批规范。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讲行。
(三)产出(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符合规定。校内资助严格按照《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坚持“足额提取、先收后支、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校内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
2.资助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所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3.资助质量提升。资助工作精准,按时发放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
4.受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四)效果(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形成了政府、学校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等。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
2.可持续影响。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按排各完职中资助工作经费25万元。
3.社会公众和受助学生对中职普高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高度重视中职普高资助宣传工作,开学初印发了2万份《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xx-2022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校园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进社区和繁华街道向居民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在校园里开展好“两节课”、“百千万”大走访、资助工作“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相关政策。同时在4月和10月两个民生工程宣传月向学生家长和居民发放数万份政策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亮点和特色
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年初将各项资助列入预算,对资助实行预算管理。校内资助提取由教育核算分中心严格按事业收入的规定比例统一提取,并在学年初督促各校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使用,全县统一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xx年11月脱贫工作省际互查组对我县20xx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5月上旬,县教育局通过资助工作群,将资助管理系统培训视频下发给中心校、县直学校、完职中和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校和所辖学校资助人员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5月份,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资助人员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个公众号,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
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召开了全县资助人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了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资进行了统一布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精准施策。
11月26日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对中心校和系统填报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和指导。
三、存在问题
1.学生资助工作和乡村振兴紧密相关,任务复杂艰巨,机关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不足。
2.部分学校对资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资助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待遇低,资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议县级资助机构增加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过硬的专职资助人员。校级资助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协调资助工作与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校资助中心主任负责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校级资助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加强校级资助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资助相关业务水平培训。
五、计划
中职普高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4
根据《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三财〔2022〕478号)要求,现将20xx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自评情况报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
主管部门:三亚市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黄少平
联系电话:0898-88657838
项目概述如下: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可细分为高中和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预测需要1444万元(包含中央、省及市级资金),其中:高中阶段572万元,中职阶段872万。项目实施旨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学上,有书读,不辍学。
2.绩效指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绩效自评总分100分,设5个指标,其中:项目经济指标一个“预算执行率”,权重10%;项目产出指标两个“助学金发放进度”和“发放学校数量”,权重各30%;项目效益指标一个“困难学生辍学率”,权重20%;项目满意度指标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权重10%。
(1)预算执行率:该指标分值10分,以“全年执行数”占“全年预算数”百分比计取分值,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0%×10。
(2)助学金发放进度:该指标分值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不低于80%时得30分;实际支出资金占项目年初预算资金百分比低于80%时,得分=(实际支出资金/年初预算资金)×100%×30。
(3)发放学校数量:该指标分值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不少于10所时得30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少于10所时,得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数/10)×100%×30。
(4)困难学生辍学率:该指标分值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不超10%时得20分;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占适龄学生数百分比超过10%时;每超过10%扣5分,不足10%按10%计,不倒扣分。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该指标分值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不小于90%时得10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小于90%时,得分=(实际满意度/90%)×100%×10。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组织实施,项目经费支出及时,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上学。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1095万元,财政年度批复1095万元,全年实际到位1095万元,全年完成支出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金额),预算执行率为89.61%。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我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12〕207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143号)等文件精神,在20xx年部门项目中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20xx年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5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非三亚户籍一档每生每年1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500元);20xx年中职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872万元(其中: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500元;非三亚户籍每生每年2000元)。全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合计1444万元,预计中央和省级349万元,市级1095万元。
落实情况: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下达教育局的资金共计1095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完成支出981.18万元,预算执行率89.61%。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三亚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三府〔1999〕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三亚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三亚市教育局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述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拨付、验收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资金由中央、省及市级资金组成。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12〕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143号)实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市局职能部门负责资金审核及发放工作,各学校负责补助人员初审和汇总资金的申请。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三亚市教育局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公办普通高中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教〔2012〕207号)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中等职业教育三免一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143号)及其他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按标准、按流程、按方式及时足额拨付,避免了资金被挪用、截留,对保证资金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没有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经济指标)
预算执行率: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际下达教育局1095万元,全年执行数981.18万元(不含财政直接拨付数),预算执行率为89.61%。该指标得8.96分。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产出指标)
(1)助学金发放进度: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1095万元,年度实际支出981.18万元,助学金发放进度89.61%,助学金发放进度大于80%,该指标得30分。
(2)发放学校数量:根据20xx年各批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统计,20xx年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学校有19所。发放学校数量大于10所,该指标得30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效益指标)
困难学生辍学率:20xx年未有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该指标得20分。
4.项目的社会影响性分析(满意度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为了解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实施受益对象满意度,自评小组向在校学生发出30份满意度调查问卷,实际收回30份,评分在80分以上有26份,学生满意度86.67%。学生满意度小于90%,(86.67%/90%)×100%×10=9.63,该指标得9.63分。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满意度”未达预期值。该指标目标绩效未完成的主要原因系部分学生“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造成补助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所致。
(三)绩效自评综合得分情况
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各环节落实良好,基本完成项目指标,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8.59分,综合评价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因“一卡通”账户信息错误而退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我局会及时进行核实,尽快申请重新支付。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20xx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项目在发放学生补助时,存在较多的因户名不符或账号不存在而产生的退款,我局通过督促学校加强个人补助类项目受益人信息管理,及时更新,有效降低了秋季学期因账户错误而导致的退款,确保了补助资金支付的及时性。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7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院。学院20xx年学院总人数为8318人(20xx年秋季人数)。学生资助项目分为三个部份:一是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三是奖学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琼财〔20xx〕7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xx〕291号)文件规定,20xx年春季起,中职学院学生全部免学费,我院属于高级技工学院,学费的收费标准是1540元/生/学期,中央财政、省财政按此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是弥补因免学费造成学院经费不足的开支,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是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20xx年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1524人(20xx年春季及秋季),奖励标准是1000元/生/学期。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严格按学籍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确保了全日制实际在院生都享受了这一资助政策,使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划拨资金74.7万元,资助人数为747人;20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划拨资金77.7万元,资助人数为777人。免学费方面: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011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33.69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318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80.97万元。免住宿费教材费方面:20xx年春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6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86万元;20xx秋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4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26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方面:发放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42万元,其中国奖奖学金8人/6000元,省奖104人/20xx元,院级奖学金82人/20xx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院20xx年享有助学金人数1524人,受助人数占15%,已经圆满完成了在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受助学生因贫困辍学率为0,都达到设定标准。20xx年学生就业率为95%,达到设定标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免学费用途,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2864.40万元,属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于20xx年初、年中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2849.13万元,其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支出2807.13万元;国家级奖学金4.80万;省级奖学金支出20.80万元;预算大本院级奖学金16.4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9.4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资助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学生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资金管理及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发放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后,我院学生科根据9月20日的在院生人数,填报《20xx年部门预算学生人数基础数字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资助标准及学生人数,将由省财政负担的免学费财政补助资、国家助学金编入20xx年省本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由学生科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制表签字,由财务资产科代发到每一学生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关于学生助学金发放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我院学生助学金发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秉着科学严谨和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资助管理制度》及《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不多发,不漏发。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项目启动后,我院根据项目成本变化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实现原定目标。
2.项目的.效率性。为实现项目的效率性,我院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资助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助学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3.项目的有效性。学生方面:让每位受助学生及时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学院方面:做到合理使用助学金,不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等行为,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4.项目的可持续性。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每年根据在院学生数调整项目申报金额。另外由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学生银行账户信息,使下年度学生助学金能顺利发放,保证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基本按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本项目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合情合理,有专设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1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上交开银行卡材料较慢,造成办理银行卡过程漫长;有小部分学生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材料和学生材料方可开设银行账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银行卡保管不善,时有丢失,或有小部分学生不愿意办卡,给发放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我院今后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努力圆满完成项目预算。
七、该项目完成情况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普高、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特别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建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全力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对20XX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就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组织领导: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明光市教体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明教体〔20XX〕164号)文件中将教育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明光市教体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18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37号),并积极召开全市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资助具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队伍建设:早在20XX年8月10日明光市编办就批准成立明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人。为提高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我们先后开展全市普高、学前和中职全国资助系统子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开展对资助人员政策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政策宣传:我们印发了《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明光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布资助工作信息。
4、财政投入:20XX年各级财政核定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1109.7万元,其中明光市财政配套111.7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明光市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107.935万元,受助学生9609人次。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61.5万元,受助学生61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622.6万元,受助学生415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338.1万元,受助学生3381人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除学杂费金额63.135万元,受助学生898人次;幼儿资助22.6万元,受助学生565人次。全面完成20XX年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校内资助:为确保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计提达标,规范足额使用,我们印发了《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校内资助资金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提取,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二 、过程方面
6、指标分配:我们根据各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资助指标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7 、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定,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信息管理: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际发放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9 、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行资助工作巡视制度。我们对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巡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资助资金审计工作,加大对中职、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二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和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三级资助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电话回访力度,助学金受理银行在给学生发放助学金时即时发短信给每一个家长,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对每一个受助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并抽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家访。
10、资料报送:能认真做好中职、普高、学前资助系统的维护,准确及时报送资助有关数据和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月点评季通报"、“建档立卡数据库"及各部门布置有关工作总结等材料。
11、制度完善:为了完成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任务,把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工作方案:《明光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明光市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等。
12、资金管理: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教体局统一管理,为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设立了独立科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全,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各学校资助资金使用须报市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卡给受助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教体局直接拨付到学校。资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使用合规,没有挪用和截留现象。
13、审核审批: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进行评审。
三、产出方面
14、校内资助支出:各校根据《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文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公办普通高中)和5%(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15、资助水平: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获得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00元,免学费人均受助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00元,免学费人均受助1400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家庭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
16、资助质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17、能力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感恩征文、励志演讲、明光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知识。
四、效果方面
18、社会效益:市教体局积极联系滁州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民政局和明光籍成功人士。筹措资金物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一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19、可持续影响:为保证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明光市对教育民生工程非常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都把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中,今年预算安排2万元作为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中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在内。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20、社会满意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较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专项资金项目概况
(一)专项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幼儿、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实施范围:全县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2、普通高中免学费: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实施范围:全县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4、中职免学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的生活费。所需资金由中、省、县按比例负担。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贫困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3年以上的,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学费补偿。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全年资助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1897人。约在园幼儿总人数的15%左右。
2、普通高中免学费: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全年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的.30%左右。
4、中职免学费: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5、中职国家助学金:将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范围。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本级配套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自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中央补助资金79.7万元,地方资金110万元,合计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217.4万元,地方资金45.59万元,合计266.99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444.21万元,地方资金141.69万元,合计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中央补助资金434.56万元,地方资金217.28万元,合计651.84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中央补助资金310.08万元,地方资金77.52万元,合计387.6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省级资金29.35万元。
(二)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春季发放99.8万元,资助人数1996人;秋季发放89.9万元,资助人数1798人,合计发放189.7万元。
2、普通高中免学费:春季发放135.04万元,资助人数1551人;秋季发放140.7万元,资助人数1618人,合计发放275.74万元。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268.3万元,资助人数2207人;秋季发放317.6万元,资助人数2973人,合计发放585.9万元。
4、中职免学费:春季发放319.2万元,资助人数2660人;秋季发放351.6万元,资助人数2930人,合计发放670.8万元。
5、中职国家助学金:春季发放188.2万元,资助人数1882人;秋季发放199万元,资助人数1990人,合计发放387.2万元。
6、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20xx年度我县实际支出29.35万元,资助基层单位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65人次。
以上6项专项资金中,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项目,由于本年度一、二年级人数略有减少,县级少配套0.4万元,其他项目无违规使用、闲置等情况。
(三)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打卡发放,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三、专项资金支出组织实施情况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政法规,对学费补偿资金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产出情况。普通高中免学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等五项执行率都达到了100%,中职国家助学金执行率为99.8%,基本完成了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各类学生资助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专项资金效益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达100%。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大幅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大幅提高。减轻低收入家庭经济负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