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此篇文章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精选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朋友们,当你们在家里等待家人平安归来时,你们可曾想过,这得益于谁?当你们走在和谐的大街上时,你们可否知道,和谐的来源?当你们无拘无束的成长时,你们可曾留心过,是谁给了你们这一切?是“法”。
是的,社会需要和谐。而和谐,因法制而存在。
对于“法制社会”这个名词相信大家已经不陌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开始加大了建设“法制社会”的力度。例如:在小区街道随处都可以看到“扬正气,促和谐,树新风。”的宣传标语,而大家是否真正做到这些了呢?
对于法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大部分人觉得这个社会没有了法制便会一团乱,可大家没有注意到的是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非法制的行为:在公交车上有人为老弱病残让座,大街上有人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等待中,有人为赶时间的人让出机会。
可还有一种人,他们总是乘“法律”的“虚”而入,在社会中留下他们的恶名,这种人,为了换取一时的利益而宁愿遭到万人的唾弃,所以,法制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相对抗的正义的力量。
有了法制,才有了和谐;有了和谐,才有了美好。
窗户里,妻子等待丈夫归来的灯光;寒风里,军人冒雪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园里,老人相濡以沫的背影。这一切的一切,难道都不足以让你为之动容吗?
著名作家郑渊洁在一篇文章的最后一句写道:生活在法治国家真幸福!!!所以社会因法制而精彩。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2
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爱生命,遵纪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阴阳棒”的故事吗?说的是有个神仙,他有个阴阳棒,用一头可以把活人点死,另一头可以把死人点活。当然,这只是个神话故事,在现时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人死了再也不会复生,我们应该珍爱我们的生命。可是,有的小朋友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看,他们有的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
遵纪守法,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遵纪守法,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加美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灿烂辉煌。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大家都不陌生吗。因为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事情都和法律有关。可以说因为法律,法律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生活井然有序。
比如说交通法律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到生命安全。记得有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着许多的人,旁边停着好多亮机动车,原来是看非机动车违法。我们的`自行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老志愿者拦住了,爸爸莫名其妙地问:怎么拉?那名老志愿者指着我说:“自行车不许带人。”爸爸的他笑了笑说:“你不知道自行车是可以带一名12岁以下的人坐的,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是我自己搞错了。”爸爸说:“小孩长的实在是太快了。你们也是为了我们好。”之后,我上网查了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因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容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的人才能骑自行车,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自行车了。
社会真是一个大家庭,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我们要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5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减免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通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同学们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学生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学生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断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
在学校,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
最后祝同学们学习进步,天天向上。祝老师们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领导们事业蒸蒸日上,前程似锦。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年级的学生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遵纪守法就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的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时期,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好学生是对我们最基本的要求。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如果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所以,我们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规范,社会公德,从小养成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
有些人也许会问,法在哪里呢?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比如,你在地上乱扔东西、随意摘公园里的`花,这样做不仅破坏了环境,而且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经别人同意就偷看别人的东西就会侵犯他人的隐身权,同样也犯法,在大街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乱闯红灯就会造成交通意外事故,严重的还会触犯国家法律呢!
所以说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的美好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