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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自查报告

2025/03/31报告

此篇文章金融自查报告(精选14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金融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岳银发()25号《关于转发的通知》要求,县联社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情况

通过对XX年末和XX年一、二季度末上报县人民银行(及市农金体改办)科目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没有发现下列统计违法行为。

1、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金融统计资料,更没有违反统计法规和工作程序编造统计数据的行为。

2、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至,数据差异不大。

3、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

4、未强迫或授意基层信用社和基层社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

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贯彻情况。

1、认真贯彻《统计法》、《金融规定》等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系统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4、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统计数据、报表、统计资料。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联社金融统计工作主要由计划信贷股负责,计划信贷股配备专职统计员一名,各基层信用社的统计工作基本上是由信用社主办会计、内勤主任或信贷会计兼任,未配专职统计人员。

2、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状况。

联社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一般是利用举办会计,信贷培训班时,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今年统计局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联社以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普法、统计执法培训工作为契机,组织全县基层信用社统计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了统一考试,使他们进一步增强了统计意识,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对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日常报表操作情况

联社向县人民银行报送的报表主要有:现金统计项目月报表(表号905)、各项贷款累放、累放统计月报表(表号604)信贷资产统计月报表(903表)、信贷资产统计季报表(611表);其中604表、903表是根据联社业务状况全辖汇总表来统计的,905现金项目月报表是每月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的,611季报表是每季由各基层社,上报数据汇总而来。由于季报表中的贷款投向分类比较细化,与会计科目分类很不一至,而基层社上报数据又不准确,所以贷款投向数据在统计时存在一些估报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未建立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统计制度,使得统计人员职责不明确。由于统计人员大都是会计兼职,在统计上报工作中遇到不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就存在一些估报、漏报、迟报等有违统计法规的现象。

3、农村信用社的许多统计数据仍处于手工操作状态,工作效率不高。

(二)针对以上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1、尽快建立相应的统计操作规程。

2、建立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统计制度,加强法律建设,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依法统计,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加快农村信用社统计电子步伐,使他们尽快改变手工统计的落后状况,逐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以适应金融统计发展的需要。

金融自查报告 篇2

一、检查总体要求

(一)制度建设情况。银行能否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前做到制度先行;是否针对各项同业业务制定了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价、检讨和修订;经营计划及考核办法的制定、实施、完成情况如何。

(二)组织架构与岗位职责。是否由一个委员会或部门履行同业业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各业务部门设臵是否遵循了必要的分离原则;岗位之间是否存在必要的监督和制约;部门、岗位是否具有正式、成文的职责说明;关键岗位是否执行了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三)授权授信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授权和转授权;是否存在超出授权范围的交易;限额管理情况如何;是否设定交易对手或投资对象的授信额度和期限;所涉及的同业业务是否纳入统一授信管理。

(四)会计核算。是否对各类同业业务制定了相关会计核算办法;记账方法和会计科目的使用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面对账;后台结算部门如何对前台交易进行监督;是否按照“实

质重于形式”的会计核算原则,根据业务实质和实际承担风险情况纳入表内或表外核算。

(五)资本与拨备。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或不计加权风险资产以降低资本要求的行为;是否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计提准备金。

(六)流动性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政策和程序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建立了完整的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现金流缺口;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七)信息沟通。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业务操作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上报的监管统计数据的质量管理能否达到规定的良好标准。

(八)合规管理。合规部门是否审核评价各项政策、程序和操作指南的合规性;能否实施充分且有代表性的合规风险评估和测试,通过合规风险报告路线向上报告。

(九)内外部审计情况。内外部审计是否将所有同业业务纳入检查计划,检查、评估的频率是否达到制度要求;对同业业务的政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是否有效;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

(十)其他方面。检查人员应对同业业务交易资金的流向、

用途要进行重点了解,必要的话,应当到交易对手机构做进一步核实。银行应保证同业业务的档案完整性,检查相关交割单、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具体业务领域检查要点

(一)存放同业/同业存放

有无存放于非金融机构款项和非金融机构的存放款项;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私下协议,将款项存放同业进行违规经营;是否在存放同业款项中核算借款、投资、拆借等款项;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存放同业款项的可收回性如何,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将资金集中存放在同一同业机构,特别是存放在风险较高的同一同业;是否存在账外存放同业;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的情况;是否将同业存款(变相)放一般性存款核算。

(二)同业拆出/同业拆入

是否建立科学的资金价格管理机制,是否拆新还旧,是否存在利率异常的交易;是否定期检查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变化,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是否为规避监管,将拆入资金纳入同业存放科目核算,或将拆入资金与拆出资金轧差核算反映;资金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假拆出真投资、假拆出真借款,或利用拆出资金进行其他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账外拆放;是否存在场外交易。

(三)系统内往来(系统内存放/系统内拆借)

系统内往来业务所涉及人员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岗位职责是否健全;系统内往来会计核算是否正确;资金划拨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建立科学的内部资金价格管理机制;往来账户的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入账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系统内往来定期对账制度;对账员与记账员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存在未换人复核的情况。

(四)票据转贴

交易对手是否符合转贴资格;交易额度是否在同业授信额度之内;头寸充足性如何,是否会导致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将票据业务异化为规避监管、腾挪规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助相关“通道”,通过转贴将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的情况(如“卖断+买入返售+买断”模式、“卖断+买断”附加交易对手以“卖出回购”交易从他行搭桥融入资金模式),是否存在发行票据类理财产品将已卖断的票据资产进行回购,达到票据资产“表外化”的情况。

(五)债券投资/回购

债券投资/回购业务内控实际执行情况如何,业务的前、中、后台是否真正独立设臵并有效运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状况如何;是否将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相分离,期内是否存在重分类;持有到期和可供出售债券实际利率和利息调整金额是否准确;相关债券信用等级是否均经适当评估、及时备案并定期更新;是否针对回购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定期更新;是否存在同一交易对手相同金额的连续逆回购交易,交易的真实性如何;是否存在网下回购交易,是否存在实际交割日期早于协议签署日期的情况;债券投资的损益确认、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六)信贷资产转让

是否遵守真实性原则,转出方是否存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回购条款,转让双方是否存在采取签订回购协议、即期买断加远期回购等方式规避监管等行为;是否严格遵守整体性原则,转让的信贷资产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是否遵守洁净转让原则,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变更担保及抵质押手续;转让双方账务处理是否衔接一致,相关风险承担在任何时点上均不落空,及时调整监管指标计算;是否存在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等行为;是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信息报送。

(七)银信合作业务

金融自查报告 篇3

市人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及市人行的总体部署安排,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根据统计检查的具体内容逐项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组织开展自查。

针对本次检查的相关内容,我行统计ab岗认真学习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统计自查工作,对照自查内容逐项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金融统计业务能力,明确统计岗位职责。

二、金融统计自查情况

我行在本次自查中,大中小企业贷款均按新的企业规模分类标准划分,各类贷款按照新的行业标准划分,严格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统计工作组织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统计台帐指引》的.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金融统计ab岗位人员,对金融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统计指标理解不够深入,从而往往忽视统计口径,报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发生。

2、统计岗位新人员培训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由于统计人员变动,统计岗位新人员未实行岗前培训,或对金融统计相关业务不太熟悉,往往造成统计数据报送不及时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金融统计相关制度规定,加深对金融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严格按照人行金融统计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确保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认真做好统计岗位变动交接和新人员统计知识培训与指导,统计岗位新人员任职前必须学习金融统计相关业务知识和规定,新人且由老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从而确保统计数据报送准确、及时、口径一致。

金融自查报告 篇4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 篇5

为加强我行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库安全管理,按照人民银行××支行《关于转发《关于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好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xx】1号)和省分行(《关于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的通知》××(【20xx】2号)要求,我行高度重视,对照自查方案,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在辖内组织开展个人客户信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的组织情况

接到省行开展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自查工作部署的通知后,个人金融部主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文件进行了学习,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部门正副主任为副组长,个金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各网点负责人及辖内16个营业网点的业务经理为成员的自查工作小组,按照相关要求,重点对全辖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的履职及管理、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系统、银行卡业务个人客户信息管理等涉及客户信息保管与使用等环节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泄露客户信息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方面

1、我行领导历来就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在组织机构建设方1面,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信息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行的保密工作进行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并且我行保密部门及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均按要求签订了保密协议,自觉遵守和执行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我行规章制度健全,从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比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阅、借阅档案手续齐备;机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保密干部有变动后,均及时作出调整并上报省分行。

(二)系统管理情况我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权限管理设置,加强对X-PAD系统、CRM系统、个人征信信息系统的管理,系统的使用人员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并明确了管理责任,确保个人金融信息在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等环节不被泄露和盗用。今年以来,我行通过对个人客户经理的风险排查和对基层网点常规业务检查对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环节进行了自查和检查,目前尚未发现个人信息泄漏的情况。

(三)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2为强化内部控制,加强个人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管理,促进个人金融业务又好又快发展,预防和遏制由于内部监督控制不力、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风险,个金部将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均纳入检查计划作为常规检查项目,认真开展个人金融业务的检查。

1、银行卡业务管理

(1)在发卡审核环节,对所有申请进件进行了100%电核,对有疑问的或批量进件由风险人员和直销领队上门核实包括真实性,所有进件均实行了“三亲见”制度,并通过身份联网核查和人行征信系统进行了身份核查和征信调查。

(2)我行严把特约商户准入关。按照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设置特约商户的结算账户。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在充分了解核实商户相关信息的同时,在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和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核实商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经办人的个人身份和资信。严格执行商户调查与审批相分离、商户档案管理与商户交易监控相分离、商户POS设备安装与商户POS设备入网控制相分离的要求。

2、业务操作管理环节,加强了客户身份资料识别,做好登记保管工作。

(1)我行在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时,按照规定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个人金融部对辖属网点执行客户身份识别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保密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泄露的信息;对于上报的可疑交易,严格保守秘密,决不能向客户透露任何信息。

(四)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情况

1、个人金融部现有员工24人,根据案防工作的要求,我部每年都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负责人、理财经理、消贷客户经理、银行卡业务经理(含催收保全)、银行卡业务员(信用控制)等人员从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生活交际、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风险排查,截止检查日,尚未发现异常情况。

2、网点主任或业务经理通过家谈、谈心、询问的方式对本机构对所有员工进行了行为排查。从排查情况看,员工平时的兴趣爱好多为运动、看书等,无黄、赌、毒及参于高风险投资活动等行为。家庭情况也较为和谐,家庭成员中未有涉赌、涉毒行为的人员。经济收入与日常消费相匹配,未有债务纠纷。在日常工作中,员工能自觉履行相关工作,工作态度积极,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

(五)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防范风险,规范操作,个人金融部结合对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情况,对涉及的制度、流程、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并结合案防工作要求,组织员工结合自身业务和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加深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把握。针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核心系统上线以后,零售业务的操作流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相关配套制度、易引发案件的业务环节等方面,开展学习讨论活动,加强员工对系统的深入了解,掌握系统优势,通过学习条线规章制度,个金业务风险提示,“六十个严禁“等制度,将流程与制5度相结合,做到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切实提高对新系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行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议程纳入日常工作管理,通过这次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全行进一步树立了“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意识。我行将继续按照上级保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涉密管理的相关制度,长抓不懈地做好保密工作。

金融自查报告 篇6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规范财务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XX分公司认真落实省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的要求,于6月14日开展了一次“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高度重视,XX经理在会上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此次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的部署,要求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州公司“关于开展自查自纠“小金库”的通知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公司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州公司财务部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公司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公司监管使用的.票据由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县公司统一到财务部申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公司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设立“小金库”。

金融自查报告 篇7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自查报告 篇8

xxx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按照区纪委的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及其他有关文件,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借鉴各种活动方式,开展警示学习教育。为了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的典型示范效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始终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

2.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xx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和责任目标》、《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规则》等廉洁自律规章制度,明确党支部、党支部成员、股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并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监督和约束作用。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我们让股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凡属机关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重大财务开支等事先经过集体研究再作决定。行政责任追究制的实行,进一步规范了机关全体同志的日常行为规范。

3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持反腐败抓源头,紧贴金融工作实际,用正面的“规矩”和反面的“禁令”来制约行使权力过程中的随意性。同时还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股室每季度都要对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半年和年终要分别写出本股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书面报告。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要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层层追究严肃处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执行情况

1.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严格按照《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班子一贯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

2.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我办制订了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股室每周五汇报例会等。会上大家都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股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均能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领导科学决策。

3.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综合股填写申请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4领导干部执行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有价证券,配偶、子女从业不存在违纪违规。领导干部政治强、作风正、素质高在工作、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家属亲眷的行为,单位领导干部从没有违纪违规和收受现象。

5.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

三、存在的问题

xxxx年,我办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了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需要更进一步完善落实;二是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方法

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势,克服不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在行动上切实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是项报告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我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自查自纠。

三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抓好机关对廉洁自律的宣传学习。加大正反两各方面典型宣传力度,大力表彰勤政廉政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舆论氛。

金融自查报告 篇9

我管理六个部门,目前有六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账单管理股股长和一名全职账单管理员。近年来,我国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紧紧抓住财政票据管理的主线,努力巩固基础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使管理模式更加科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根据省非税务局和市非税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对我区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从四个方面报告如下:

一、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金融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明确了票据购买、签发、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系统》(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签发、票据成本结算、票据核销、记账、库存、归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买、使用和核销系统、票据保管和安全系统,除了在票据签发办公室的墙上宣传各种系统外,我们还将其放在“地区非税收入网络”网站向公众公示,让大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系统,支持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建立各种票据台账,及时记录票据购买、发放、库存、核销、生产成本等业务信息,定期检查台账库存和仓库库存票据数量。票据的收、发、销、结存都要建账,以便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账目,打印进出口等相关凭证,每月核对一次票据的库存,核实仓库和账户的库存,确保账实相符。同时,区财政在年初将票据成本和收取的改革资金纳入预算,为票据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第三,票据由专门的仓库柜台保管,保证了票据的安全性。在办公空间紧张的情况下,局方专门腾出三个房间存放金融票据,仓库面积达到15平方米,完全可以满足金融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张是行政费票据,一张是矿产品税票,一张是备用。金融票据按标签存放,整齐有序,便于查看。仓库除了坚固的铁门外,还配备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控设备,还配备了两个干粉灭火器。所有未开封的票据要按顺序放在票据柜内,并准备樟脑,防止虫蛀;未开封的装订好的票据应放在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距离,以防受潮。仓库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保管,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通过采取上述防盗、防火、防虫、防潮措施,保证了我区金融票据的安全,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损坏或丢失的情况。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买、使用和注销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代收单位在重新购买和接收票据之前,先到物价局核对使用过的票据,然后到非税务所办理注销手续。如果这笔钱还没有存入非税收入汇算清缴账户,会及时调用,等钱付完了,再发给购票许可证。通过这一措施,票据的源头控制得到加强,达到“凭票领取,票价一样”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算清缴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幅48%,专户存储率达到100%。

二、日常管理。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从市票据部购买,票据费用及时结算。我区从一开始就不再打印任何财政票据,所有需要的票据都是从市票据部门购买收取,按程序分发给各代收单位。从市票据部购买金融票据共计44600张,其中新增金融票据35000张,新增金融票据89万张;矿产品税票19600张,向市非税务部门缴纳票据总成本20.2万元。没有违约。今年以来也采用了按计划金额预付的方式。

金融自查报告 篇10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根据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转发》(长银发[20xx]65号)要求,我行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自查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自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

二、自查时间

20xx年5月2日—20xx年5月15日

三、自查内容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四、自查结果

(一)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能够进行个人信息查询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及业务主管都能够熟悉相关金融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深刻了解法律法规、制度办法,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能够自觉进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有效规避业务风险。

(二)本机构相关内控制度、信息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总行制定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征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查询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操作规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用报告异议信息处理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询有权限设置但没有业务人员查询过程的痕迹保留,不便于事后追溯问题责任人。由于我行正在研发新的综合业务操作系统,业务管理人员已经根据相关的文件要求对新系统提出了保留查询痕迹的需求。

(三)员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通过对业务主管的专题培训,使业务主管对个人金融信息管理、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有了深刻、透彻的了解。业务主管对支行员工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二级培训,使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能够深入了解相关制度及业务操作,为有效规避业务风险奠定基础。

在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的指导下,长春农村商业银行积极部署,完成了本次自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使我行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更加规范、合理。

金融自查报告 篇1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XX分行转发总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20xx】40号)、《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XX发【20xx】22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金融统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自查专班,认真组织实施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农商行副行长XXX为组长,财务、信贷、资金运营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文件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金融统计工作自查情况

(一)检查整改情况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XX市支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中存在问题:20xx年7月,我行按照贵

行X银检意字(20xx)第02-6号,关于20xx年至20xx年3月末金融统计检查情况的意见书,我行对照意见书提出的问题,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针对行业分类、企业规模分类不准的问题,我行首先组织信贷员学习大中小企业最新版分类标准、行业分类标准,其次根据贵行要求对信贷风险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经贵行检查和验收,整改后的数据符合贵行的要求,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统计和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必要的统计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计

算机操作技能,统计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5、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认真开展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通过对历年来现场检查统计数据的情况,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6、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仙桃支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要业务自查情况

(一)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截止20xx年3月31日,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07364 万元,存款总额中,单位存款214925万元,个人存款678989 万元,应解汇款及保证金1345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48264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为438502万元,关注类贷款为1144万元,次级类贷款为1746万元,可疑类贷款为6835万元,损失类贷款为37万元。我行各项金融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综合业务系统,分别通过信贷台账系统和业务报表系统等自动取数,保障了金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行在自查期间

通过对20xx年和20xx年一至三月上报市人民银行各类报表中存贷款统计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认为上报数据及时、真实、完整,提交接收程序合规,未发现重要错报和遗漏情况,也没有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如下:

1、月报主报中存贷款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我行均按照人民银行金融统计制度设立的相应统计科目,将统计数据正确归属,没有将数据混入其他统计科目填报。

2、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或与统计有关的其他原始资料行为。无虚增存款规模、虚降贷款规模的现象。

3、统计数据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一些四舍五入的`数据差异在允许范围之类。

(二)与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往来情况。我行只涉及保险代理业务。其中:人保、中华联合、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XX分公司代理财产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财险发生额64.9万元;与新华、人寿、泰康太平洋人寿代理意外保险业务,20xx年度代理意外险发生额167.8万元,我行与上述保险机构无其他资金往来。

(三)回购、投资业务统计情况。一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组合)。20xx年1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62792万元,其中国债5000万元;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22084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708万元;20xx年2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65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3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82万元;20xx年3月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254734万元,其中央行票据余额为20000万元,政策性银行债券余额为119080万元,企业债券余额为115654万元。自查核对无误。二是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兴业银行应急账户2万元(除3月份季度结息外无其他发生额)。三是回购业务。质押式逆回购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在买入返售资产科目反映,1至3月余额分别为20000万元,40000万元,69220万元。自查核对无误。质押式正回购业务,2月份有余额15200万元,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反映,对手方为境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自查核对无误。

(四)房地产、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中小企业、地方融资平台、中长期、涉农贷款情况。截止20xx年3月末,我行房地产贷款余额65404万元,无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大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9000万元、110493万元、142257万元、2950万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9660万元,涉农贷款354575万元。目前,我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统计模块在原有基础上,针对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等要求的报送口径,经过改进和完善,基本能系统生成监管部门要求的数据。另一方面,出于保证专项统计数据质量,在我行多次信贷培训会议上,信贷系统培训负责人专门针对系统基础数据输入进行了培训和强调,并下发了相关通知。因此,通过自查,上述报送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

(五)20xx我行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情况。20xx年,我行年度新增存款122846万元,年度新增可贷额度79449万元,年度新增贷款94008万元,剔除社团贷款21628万元,投放本地新增贷款为72380万元,由此可以测算我行20xx年度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比例为91.1%,达到了考核标准。

(六)理财与资金信托业务我行未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 篇12

根据人行白银市中心支行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金融统计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行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学习,并遵照通知要求对我行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质量

在收悉人行的通知后,我行及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相关的金融统计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我行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统计的意识。

同时,我行还对统计工作的所有口径进行了统一,如在业务部对涉农贷款的统计口径按照人行的统计要求进行了统一,还组织所有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了《金融统计指标释义》,确保了我行统计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了我行金融统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及报表编制水平,提高了金融统计数据质量。

二、成立自查小组,制定自查方案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我行统计工作自查方案,对业务部和营业部的统计工作制定了详尽的自查方案,重点对日报、月报、季报数据的准确性,存、贷款统计归属与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对房地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等专项统计的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自查。

三、自查情况

对照人民银行下发的自查要求,对涉及我行的统计业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营业部存款的统计方法和统计时效进行了检查,对营业部上报人民银行的主要经营指标数据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人民银行要求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营业部在各类报表工作中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并能严格按照人行规定的公式计算经营指标,在上报过程中不存在迟报、漏报、误报等情况。

在对业务部,重点检查了各类贷款统计的口径是否与人民银行要求的一致,对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的统计口径进行了检查,业务部能够严格按《贷款通则》、《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部门及监管单位先行规定执行,各项贷款的统计数据准确有效。

综合部作为我行对外报送报表的窗口,在检查中重点从上报时限,重大事项的报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显示,综合部在报送各类报表过程中,严格按照人行要求的上报时限进行落实,并能对各部门的统计数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各类上报数据的统一和有效,同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全行发生的各类重大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备,各项统计报备工作符合人民银行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

五、需要完善的工作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专门的统计技能培训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和《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等,并组织统计岗位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证,以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加强统计制度和流程建设。遵照人民人行的金融统计工作要求,建设我行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或实施细则,特别是要强化建立数据来源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关系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科目与各项监管统计报表项目的对应关系。对各项数据的统计做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加强统计人员的培养,建立操作性强的数据统计流程,特别是台账建立和操作流程。

3、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金融自查报告 篇13

近日,人民银行联合证监会、银保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规课堂与大家一起了解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强调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指出各金融机构需要依法“持证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越经营范围”经营,金融行业本身即是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通知》首次提出“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或方式,就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宣传、推广等活动”。明确了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行为主体、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提高了《通知》的可操作性。

《通知》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促进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明确提出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

“三个要求”

要求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测机制以及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监督,审慎选择第三方合作机构,明确双方在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的责任义务。

“八项禁止”

1、禁止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明确提出,经营者在进行营销宣传活动时应当依法“持证经营”,并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经营的材料。实际是重申“金融营销宣传资质”的重要性,不得“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

《通知》针对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法宣传推介行为,明确指出禁止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进行营销宣传,同时指出了“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具体表现形式,如: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隐瞒限制条件、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对资产管理产品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对不同类型产品进行比较;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上述行为金融产品或服务经营者应在未来的展业中避免发生,严格规范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3、禁止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进行金融营销宣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恶意损害同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不得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或者通过盗用、冒用他人的商标、字号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些行为属于金融领域中的不正常竞争行为,理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通知》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强调。

4、禁止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的此项要求,主要是针对某些不法经营者将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谎称为担保方或者作为某项增信措施用以向投资者进行违法违规的营销宣传。《通知》禁止此类行为,有助于从实际操作层面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5、禁止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通知》明确经营者在营销宣传时需用显著、醒目的文字、符号等对告知、警示或免责信息等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实际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举措。《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规也要求经营者对投资者进行宣传、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消费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享有“知情权”。《通知》重申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有助于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6、禁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不得利用相关程序影响他人合法经营、干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由个人自行编辑发送或转载未经审核的营销宣传信息。《通知》针对常见的线上营销模式,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有助于严格规范金融营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营销行为,保障线上营销活动的健康发展。

7、禁止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通知》再次明确未经金融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金融营销信息,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反复发送金融营销信息,同时要求以电子信息发送的,需要明确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提供拒绝接收的方式。这实际是从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角度出发,对金融营销行为作出限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13部委联合整治骚扰电话,明确要求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之外,将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的规范治理也纳入了监管范围。

8、禁止开展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综上,对于提供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经营者而言,应该从规范销售行为和销售材料等方面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从健全内控制度、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等方面入手,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切实将“三个要求”和“八项禁止”及行业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但《通知》目前尚处于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阶段,正式版本尚未确定。合规课堂将继续关注其最新动态。

金融自查报告 篇14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xx】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金融统计自查报告。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

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

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