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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工作的报告

2025/04/07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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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1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2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4号)要求,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重点

(一)工作原则。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基本原则,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营造践诺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清理重点。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二、清理范围、时限及牵头单位

(一)优先清理阶段:20xx年1月底前完成清欠返还。

1、拖欠农民工工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在20xx年底提前完成),由省人社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2、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合同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4、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5、清偿的地方“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涉企保证金),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6、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由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二)着力清理阶段:由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督促有关地方和企业制定详细清偿计划,20xx年底前完成清欠。

1、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地方政府欠款,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2、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有关工程项目不得借机重新启动),由省财政厅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3、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应付未付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由省国资委负责牵头并清理落实。

三、工作措施

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不断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5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x县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企业办、规划建设办,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上游工业园区管委会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工业园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将其作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亲自抓、严格管,在园区经济工作会议、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等会议上多次安排部署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相关工作。

20xx年,工业园管委会建立了辖区企业欠薪工作台账,每月底更新一次数据,每季度由分管劳动保障的领导组织企业办、规建办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和建筑单位例行检查,涉及劳动用工企业119户(其中:建筑企业8户),涉及农民工2000人,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集访、闹访问题。对存在欠薪行为的20户用人单位,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开展对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专项行动,全年新签补签劳动合同350余人,被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纠纷信息4起。

(三)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

工业园管委会和县劳动监察部门、信访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妥善处置了喜亚药业、渝澳纺织、鑫威门业、鹏飞纺织、林皓门业、百皇门业、永明纺织等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30余起上访事件,追偿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

(四)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xxx县上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企业办和规建办设立了值班电话,接受电话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应急指令,有效预防和合理处置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访30余批2000余人次,处理群体性应急事件12起。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社会转型发展中的顽疾,社会牵涉面广、治理难度大,尽管我区采取了多种办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上游工业园区由于编制限制,无专职人员搞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长期处于被动状态,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的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移交难。由于“公检法”部门认识上的差距和个别法规政策规定的不一致,造成园区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办理困难重重。三是由于园区企业经营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经营惨淡,企业管理层受文化因素、经济实力限制,缺乏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法律红线意识淡薄,欠薪事件时有发生,经调解后,常常不能兑现承诺。

建议增加劳动保障编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组织机构;对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公检法”应协调配合,抓住一二个典型案件从重从快处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发生;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工作法制化。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6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7

在##的第4年,历经大大小小的案件处置,涵盖了公司所有类型的业务,现就问题资产清收作一个全面的思考总结。

清收工作从宏观上可以分为两种工作模式:一、诉讼。二、非诉讼。但实践中,往往是两种方式相结合,但根据实际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如何运用能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效果,是需要我们案件经办人员的经验判断。两种方式无所谓孰优孰劣,在具体操作中往往是非诉讼手段前置,所谓“先礼后兵”。经此阶段,债务人尚未达到我司的预期目标时,一般将会提起诉讼,采取查封、扣押、执行等强制措施,进入相对的“激烈”对抗期,但也不是绝对,以个人经验来说,让对方处于一种压力状态,但双方又不缺乏沟通,是比较理想的清收环境。 下面我以办案流程为主线进行详细展开。

一、非诉讼手段前置必要性

非诉讼手段往往用在客户刚发生违约不久之时,较之于诉讼,从情感上易于被违约客户接受,实际操作中我们又明示或者暗示后续诉讼查封的可能性,从而对方内心又有一种压力感,同时又有一种“感激”我司的手下留情,为双方的谈判、沟通产生一种微妙的影响。当然,实际操作中,是否明示暗示诉讼查封仍是要视情况而定。因为非诉催收本身也能独立成为一种催收方式。下面就非诉手段前置的必要性作如下总结:

1、运用得当,可以避免诉讼程序常有的时间长、成本高、执行难的困局。

2、客户此时为了证明自己还款能力充足,往往会主动或者被动提供一些我司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比如另外省市的房产、土地、应收账款、货款等。

3、有利于加固措施的采取,我司的项目金融业务往往前期来不及做实抵押,如抵押物释放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答应一段时间作为还款期限,但前提是将释放的抵押物转抵我司,达到一种债务人将银行债务转到我司,抵押物也应转移的理解。此外,我们此时提出增加保证人担保等要求,客户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还是极有可能达成的。

4、有利于维护客户关系。我司广角业务系统客户资源是一项宝贵的财富,发生违约后我们首先要判断违约的原因,企业的基本面是否正常,能否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如果直接诉讼,从情感因素上讲对客户是一种伤害。如果对方在自己的还款承诺期届满后仍然未还款我司再进行诉讼,对方也较易接受,为后期继续保持有效沟通打好基础。

二、非诉讼阶段的注意点

1、文本检查与基本案情了解。首先应全面分析检查有关证据文本资料,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财务转账凭证、付款(费)说明、项目服务委托书等的签署情况,是否需要补签、更正等,同时根据项目审批表,询问业务经办人员,做到对债务有了全面的了解,包括合同签订的过程、是否存在争议、对方的态度及目前企业的经营状况、对方可能提出的理由等等,这样才能够有备而战。

2、资产调查。资产调查是清收工作的重中之中,所谓“手中有

粮,心中不慌”,不管诉讼与否,都要对主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尽可能的`调查清楚,包括调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社会背景、生产经营及资产现状,比如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其他投资、其他债权等等状况。这样就收集掌握了债务人目前的第一手材料,为清欠工作奠定基础,然后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制订有效的清欠方案。

3、人员角色安排。一般清收业务由我集团公司统一负责,但是各个广角的业务经办人员、五虎将、CEO对该业务的前期了解程度肯定远远高于集团后经营部门,因此,在与企业谈判之前,双方需做好充分的沟通,并对角色进行确定,谁主谈,谁抛方案,谁缓和,谁强硬在事先需安排充分合理。另外,本人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有一个比较明显的感受,就是在前期面谈的过程中,会见双方的“地位级别”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如对方是上了年纪的企业老总,我们这边人员如果太年轻,职务太低,会让对方有一种不对等的感觉,当然这也并不绝对,但是值得注意。

5、协商谈判阶段。在前期调查、角色分配工作充分好之后、根据制订的基本方案,与债务人进行沟通、协商谈判。协商谈判可能有多回合,开始时尽量避免过于强硬,努力使对方形成还款方案,如果短期内判断归还全部欠款确有困难时,先让其想办法先归还部分,再增加抵押、担保人等方式做加固措施,并且要善于把握对方的心理,注意语言技巧。总之,除非对方蛮横无理,此阶段尽量保持良好关系,但是压力仍是要给,压力有时并不是靠激烈言词施予的。另外,谈判的时间不宜过长,过长容易给人“一切好商量”的感觉,我们清晰明

确的表明目的与态度,特别是把原则性不能让步的说清楚,不能给予对方猜想的空间。

三、诉讼查封的审慎提出与采取

我们知道,债务人最怕的其实不是起诉,而是查封账号、资产等保全措施,致使其征信下降,融资渠道封死。而保全查封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保障,更是一种有奇效的施压手段,但是何时使用、如何使用却是需要多方考虑的。

1、对于起诉标准问题,我们知道起诉的目的是为了回收资金,是一种手段,对于还款意愿强烈,正常付费用,企业(个人)基本面均良好的情况下,起诉并非最好方式;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先协商,若不行则立即起诉并查封;有部分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先协商,若不行则考虑起诉,尽量将资产差额查找出来再进行起诉查封,避免其转移资产等;对于既无能力又拒不归还的,先应进行资产深入调查。以上都是一种理想状态,实际操作中往往我们对企业资产能力不能做到十足的把握,因此在企业出现再次违约(如仍未按还款计划书履行)、将后续进账资金挪作他用等情形发生我司则多数立即进行起诉查封。

2、我司内部决定起诉后,不急于向企业告知,因为起诉、保全材料的准备需要一定的时间,决定起诉时企业的状况、配合度方面均不是非常理想了,告知后反而会给对方转移资产、恶意避债的可能性。

3、关于查封时机、对象的选择,大额项目金融案件,企业的还款来源一般是银行的贷款,查封对其有影响,但是影响并不是绝对的,

在我们判断不出它对哪些资产哪些账号最看重的情况下,一旦查封,就全面查封,把对方逼急了,才能出最佳效果,再例如:在某些大额贷款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查封该银行账号的效果一般不错。

四、调解的重要意义

1、因为我司业务的特殊性,致使判决在法院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难度,虽然我们具有一整套应对的方案,但是如果双方对立情况下,我们的高额费用收取势必在经办法官心里产生一定的判案犹豫性,导致清收周期变长,甚至可能导致过高费用部分不予支持的案例发生,对我司整体债权实现不利。

2、相比于判决书等的强制性,调解书具有双方意志的自由性,对方情感上也更能接受,争取调解也可以将双方在前阶段因保全查封等强制手段而产生的芥蒂化解,使后期的执行也能较为顺利的进行,因为执行才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中,清收是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

五、执行阶段的难点

案件通过前期化解,中期诉讼,进入到了后期执行,本身已经说明了一些障碍因素存在。如果我司未掌握有价值大,变现能力强的优质资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往往要经历一个较为漫长的阶段。难点主要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1、被执行人失踪或者债务躲避。这类债务人往往因为自身已经无法解决所有债务,因此就一走了之,留下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我司则缺少一个可以谈判、施压的对象而影响清收。如山西翼众案。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8

根据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9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10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10月22日,11月6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10

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11

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xx〕43号)的要求,我局开展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5月6日,我局组成审计组、6个审计人员,对桐柏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采取嵌入式、点穴式、专项调查式等方式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审计组工作开展情况

1.检查相关单位部门落实省人民政府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了解开展排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台账及清欠工作安排情况。

2.审计组从县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基础数据入手,重点调查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检查涉及民生重大工程项目,关注长期、累积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3.分析拖欠账款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问责机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合理规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建议。

(二)桐柏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中的主要做法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桐柏县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排查,并积极与施工企业做好安抚稳定工作,及时筹措资金,制定还款计划。但是在落实具体措施过程中,未建立健全的问责制度,未将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未对严防新增拖欠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二、审计结果

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共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其中20xx年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20xx年第一季度清理偿还0.007亿元,占拖欠总额的4.38%。

(一)从拖欠主体来看,主要是地方政府拖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地方政府拖欠金额为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xx年三源大道道路改扩建工程(申铺段)项目协议价1448.55万元,协议上定于20xx年1月18日开工,实际是20xx年8月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3亿元未拨付。

(二)从拖欠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类项目。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工程建设类项目0.16亿元,占100%。例如:桐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产业聚集区道路BT模式建设总合同价为3916.4万元,项目于20xx年5月18日开工,截止审计之日还有0.02亿元未拨付给南阳建发工程有限公司。

(三)从拖欠的时间来看,主要是拖欠1-3年的。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拖欠5年以上0.03亿元,占18.75%;拖欠3至5年0.02亿元,占12.5%;拖欠1至3年0.09亿元,占56.25%;拖欠1年以内0.02亿元,占12.5%。例如桐柏县教体局20xx、20xx年建毛集镇一贯制完全小学教学楼工程拖欠河南德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2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拖欠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0.04亿元,拖欠时间达一年零七个月。桐柏县程湾人民政府20xx、20xx年建镇完全学校拖欠南阳市三亚建筑公司、河南广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金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计0.02亿元,拖欠时间达5年以上。

(四)从产生拖欠的原因来看,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是导致拖欠的主要原因。截至20xx年3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0.16亿元中,因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的原因,拖欠0.16亿元,占比100%。例如桐柏县司法局办公楼20xx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并于20xx年委托南阳市天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桐柏县司法局业务用房综合楼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宛天舒专审字[20xx]第138号),审定价3144.17万元,截止审计日司法局下欠河南天工集团205.48万元,资金已落实未拨付到位。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清欠任务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了解,政府成立了清欠办,办公地点设在工信局,虽然也在按计划清理偿还欠款,20xx年清偿率达70.84%,但没有制定具体清欠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的相关文件。

(二)清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桐柏县清欠台账显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3笔总额5741.34万元,20xx年已清偿4067.16万元,20xx年底余额1674.18万元。20xx年1-3月偿还拖欠款70万元。截至20xx年3月31日未偿还1604.18万元,要加大清偿力度,尽快将欠款拨付到相关企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清欠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目标责任。各部门尤其是财政、工信局要按照清欠工作方案要求,在抓紧组织清欠、加强政策支持、完善长效机制等方面制定出台细化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好各项分工任务。县清欠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对已经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系统的拖欠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化解。在清理欠款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单位,应协调主管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尽早完成清欠任务。

(三)严防新增账款拖欠。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坚决杜绝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打白条”行为。

清欠工作的报告 篇12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