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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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徽政〔20xx〕1号文件要求,完善城北工业园、循环经济园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功能。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年预算数563.99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551.3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68万元),年度执行金额487.56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资金474.8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2.6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好园区管理,为项目入驻施工和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减少安全隐患;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优化招商环境,提升园区对项目的承载力。具体包括:
1.完成20xx年度循环园雨水渠清淤工作;
2.为新项目入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做好服务工作;
3.完成20xx年度园区广告牌更换;
4.完成20xx年度园区视频监控工作;
5.完成20xx年度园区绿化养护工作;
6.完成循环园破损道路修复;
7.做好循环园应急指挥中心日常维护;
8.做好林地报批相关费用;
9.做好园区不可预见相关事项等。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园区零星工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取得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园区零星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为20xx年度区级预算安排的园区零星工程项目经费487.56万元。
评价范围包含:
①决策情况;
②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④实现的产出情况;
⑤取得的效益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为绩效评价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本次评价主要采取案卷研究、资料收集、座谈交流和问卷调查等手段取得基础数据和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采用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本次评价主要以计划标准来衡量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
按照财政局下达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自评表及评价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审核。
3.分析评价。
根据评价审核结果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年度项目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评价结论:做好了园区管理,为项目入驻施工和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提供了优质服务;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减少安全隐患;提升园区管理水平,优化招商环境,提升了园区对项目的承载力。徽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度园区零星工程项目经费得分98.64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根据徽政〔20xx〕1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党工委对园区各个零星工程的落实进行了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投入。
经查,零星工程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与年度目标相适应,预算资金使用与实际相适应。
2.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563.99/100×100%=563.99%;
资金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487.56/563.99×100%=86.44%;
经抽查园区另行工程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开发区管委会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符合规范。
3.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5000元以上支出主任办公会议表决,10000元以上支出由党工委会议表决,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拒绝支付,使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4.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全部按照《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和项目实施内控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园区更换广告牌62个,超出既定50个目标。完成视频监控维护10个,达到年初目标值。绿化养护覆盖率100%。水渠清淤完成率100%。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改造、修缮25处。基础设施配套土方平整面积150000㎡。道路修复面积192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100%,园区零星工程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零星工程项目完成时间: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既定项目建设。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园区营商环境,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实现园区实体税收4.709亿元,同比增长3.58%。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园区环境,提升群众对园区评价,园区企业及职工均反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有所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加强园区绿化建设,改善园区生态环境20xx年园区环境进一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园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20xx年,我委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根据要求在编制20xx年部门预算时将全部8个项目经费和部门整体经费支出编制绩效目标报送财政局。
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委认真按照财政规定执行,对20xx年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通过定期绩效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和支出进度的`及时纠偏,严把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并依据实际状况及时向财政局申请调整项目资金预算,确保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并以自评结果作为编制20xx年项目经费预算依据。
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五是做好信息公开,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于政府的网站及时公开20xx年部门预算并随预算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及时公开20xx年部门决算并随决算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园区部分不可预见事项无法在年初进行预测,导致年初预算于实际发生的园区零星工程量存在出入,部分子项目因资金不足搁浅。园区零星工程项目年初预算1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563.99万元,全年执行数为487.56万元。
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结合园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二是根据开发区“改革提升年”工作要求,年中新增开展标准地改革、循环园安全环保综合服务等项目,且循环园安全环保综合服务项目尾款需结转至20xx年待项目全部验收结束后支出。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绩效理念,制定相对应的领导责任制,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充实预算绩效管理人员,督促指导相关政策措施落实。
(二)抓好预算绩效重点环节,在预算编制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强化对重大项目事前事后的评估,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在预算执行环节中加强绩效监控,推行“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及时做好预算绩效问题的动态纠正。
(四)加大项目跟踪机制,督促项目完成进度,确保项目达到绩效目标。
绩效评估报告 篇2
受贵局委托,我们组成评价组于20xx年6月8日至20xx年6月16日对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自评报告)。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5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xx〕8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查阅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及财务等相关资料,并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xx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5226万元,涡阳县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xx〕8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债券(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第2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63号)、《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第3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131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第4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308号),共分配债券资金2052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600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经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分配12个项目,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3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项目18000万元、涡阳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36000万元、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万元、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5000万元、20xx-2020年棚改项目(涡阳县20xx-2020年棚改天静宫街道马棚、桑楼社区等周边地块及涡阳县20xx-2020年城关街道东风、紫光社区等周边地块)82000万元、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5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4365万元(含中医院新建内科综合楼365万元)、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3000万元、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980万元(含县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380万元)、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3447万元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3434万元。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涡阳县20xx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53624万元,于20xx年9月已全部到位,资金均通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国库直接拨至项目单位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xx年5月31日,使用20xx年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12个项目共使用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63049万元。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涡阳县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一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二是注重制度监管,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报制,工程类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质量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补偿类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估制;三是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有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补偿类项目在补偿前张榜公示,补偿对象对补偿评估结果签字认可。
5、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止20xx年5月31日,涡阳县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产出情况一般,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部分子项目完工;剩余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中。具体产出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xx〕848号)的要求,涡阳县财政局制定了《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债〔20xx〕89号)和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管理、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本次绩效评价以所有子项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20xx年度涡阳县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的定性与定量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2、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价以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所涉及的12个项目为评价对象,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调查问卷、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先集中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资金计划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账务处理资料等。同时,为了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以及项目使用效果等情况,深入项目区,踏勘12个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受益人作了有关项目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涡阳县民政局、对已完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照《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比分析,通过加权平均数计算,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项目绩效考评情况
经综合分析考评,按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总额进行加权计算,本次评价得分为91.8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经立项批复后,项目实施基本上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补偿项目第三方评估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债券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1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由财政部门根据省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形成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设类政府采购(招标)合法性、补偿类项目第三方评审制执行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实行了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补偿类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评估制。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财政局制定的《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评价体系较为完整。
4、资金是否纳入地方预算(满分2分),得分2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自20xx年1月至9月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拖延拨付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满分38分),得分33.48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按计划竣工验收、8个项目尚未完成,已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展比例或工期延迟情况扣减得分。
1、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竣工决算制执行情况(满分6分),得分6分。
已实施的.12个项目基本上按照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采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同时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已竣工项目实行了决算审计制。
2、项目进展情况(满分6分),得分3.51分。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与计划实施的实际工程总投资的比值,经综合测算,该项扣减2.49分。
3、工期控制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按计划实施中。
4、制度建立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制度,如《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20xx]20号)文等相关制度。
5、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所有项目不存在违反财债〔20xx〕673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6、政务公开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通过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
7、投资完成(支付)情况(满分10分),得分7.97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均按照工程实施进度,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足额支付。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得分21.39分。
项目基本按照建议书或规划建设,因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毕,剩余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
1、按《项目建议书》建设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在已实施的12个项目中,基本上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建设。
2、项目完工与验收情况(满分15分),得分11.39分。
所有12个项目中,因大部分项目尚未完工,但考虑大部分工期在2年以上,参照视同项目完工进行考评,综合该项扣减3.61分。
(四)效益指标(满分17分),得分16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竣工项目的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相关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惠及的受益人群情况等调查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未完成的项目效益按照绩效评价办法酌情扣减得分。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已酌情扣分。
1、项目基本目标实现情况(满分3分),得分2分。
根据完工项目建产出情况以及未完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基本目标实现,该项扣减1分。
2、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了城市水系,完善了县乡交通网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受益群体满意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本次评价对受益人群进行了现场调查询访,询访人数为10人,满意程度达到100%。
4、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已建立了依据手续及管护办法。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较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如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计划显示项目完工实际20xx年3月、竣工验收时间20xx年5月,截止20xx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4%。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采取加快项目进度的技术方法;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有利于项目进展。
2、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
评价小组以询问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抽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涡阳县20xx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4个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建议各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尽快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绩效评估报告 篇3
根据《中共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x发[x]2号)精神,我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考核测评工作。现将我办考核测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有力
我办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切实把考核工作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信息化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鼓舞士气、激励奉献的有效措施,我办按照《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x发[x]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意见,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测评工作。
二、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不走形式
1、20xx年2月10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共成都市温江区组织部成都市温江区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我办考核测评工作进行安排,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每位同志按照要求对照检查,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和职责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找准问题,明确奋斗方向,如实填写《登记表》。
2、20xx年2月16日,信息化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绩效考核专题会议。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述职,向大家汇报自己履行职责情况;
二是单位其他人员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自我剖析,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绩,同时查找了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努力方向,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每位同志实事求是作出评议,单位参加评议率达100%。
三是充分开展群众评议,充分讨论每位同志20xx年各方面的表现,在提出优点的同时指出了不足之处,帮助同志明确努力方向,在工作中改正不足。
四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推选出20xx年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一名。
五是召开信息化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考评会议,综合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评等次意见。
三、公示绩效考核结果,公正公开
《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和《x区20xx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填写完毕,现场进行统计,由单位综合科统计,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监督,民主评议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单位应到在编人员x名,实到x名,全部参加了测评。李同志经考核上报为优秀等次人选,刘同志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其余成员经考核全部确定为称职,无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人员。并且将绩效考核结果在单位进行公示。
通过开展考核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努力的方向,激励了斗志,促使全体人员提高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传统,恪尽职守,努力为我区的信息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xx]14号)的有关规定,我们接受委托,会同东安县财政局、东安县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对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资金概况
(一)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其中: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00.00万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40.00万元,包括:土地储备专项债券6,000.00万元、两供两治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20xx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4,600.00万元,包括:农林水利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水务建设专项债券资金22,000.00万元、社会事业专项债券7,600.00万元。
东安县20xx-20xx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元,由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专项债券资金分配到东安县8个单位的13个项目,其中:自然资源局的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1,000.00万元、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1,300.00万元、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5,500.00万元、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1,500.00万元、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4,500.00万元,经开区的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600.00万元,住保中心的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项目11,440.00万元,水利局的芦江水库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城管局的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800.00万元,住建局的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3,500.00万元、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3,500.00万元,人民医院的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7,6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湘江引水工程2,200.00万元。详情如下:
略
(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3个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27200平方米,东至规划路,南至宝田路,西至鑫龙小镇二期,北至规划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88335平方米,东至官田路,南至湘钢铁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广源路。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拟收储土地118829平方米,东至天成路,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官田路,北至东安大道。计划于20xx年完成土地收储、出让。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17525.00平方米,东至步程路、南至规划路、西至规划路、北至娥皇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项目拟收储土地181801.00平方米,东至官田北路,南至青土坪路,西至学院路,北至鹿鸣路,建设内容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本项目收储时间为20xx年-20xx年,计划出让时间为20xx年。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经济开发区东环路以东,广源路以南,湘桂铁路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及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建设期间为20xx年。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棚改项目位于东安县白牙市镇紫水河两岸湖塘村、东城村、白牙市村、林角村、铁炉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28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12332.64平方米,其中:棚改安置房80000平方米(700套),配套用房6150.64平方米,地下车库26182平方米,安置项目户数为700户,全部为实物安置;建设期限为4年,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8、芦江水库建设:该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新圩江镇芦江村,库容2210万立方米,灌溉面积5.4万亩,装机1600千瓦,日供水1.25万吨;建设期间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井头圩镇紫江村东安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西侧的位置。本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0000m/d,占地总面积15096.40平方米,合22.64亩。建设主要内容为粗格栅及污水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沙池、一体化AAO氧化沟、一体化分段式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池,改造原有的鼓风机房、配电间、机修间、污泥脱水间、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及臭气处理设施等,满足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芦洪市镇南郊赵家井村,芦江和芦江路交汇处的东南侧,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375.20平方米,合26.06亩。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5000m/d,采用分流制,配套新建污水主管网长度14.4KM。建设期自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地点位于东安县大庙口镇、水岭乡、横塘镇、井头圩镇、川岩乡、石期市镇、端桥铺镇、大盛镇、鹿马桥镇、花桥镇、南桥镇、新圩江镇,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746.67m2,合83.62亩。建设内容为东安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及配套集镇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建设期自20xx年10月至20xx年7月。
12、湘江引水工程:项目总投资为7881.49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永州市东安县,主要建设内容:取水设施土建规模为7.8万m/d,(根据规划预留远期处理能力,并为远景预留用地),一期设备规模为5.0万m/d,原水输水管建设长度为13988米。建设期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3、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安县人民医院原感染科病区域及金鸡路以西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16562.55平方米,约24.8亩,其中原有院内用地面积3240.90平方米,新征用地面积13321.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方舱病房楼3186平方米,负压病房综合楼4455平方米,隔离病房楼3654平方米,发热门诊532.08平方米,架空层2302.10平方米,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用房3600平方米,地埋式污水处理池80平方米,配套建设景观、停车场、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垃圾站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期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府的要求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方向,重点用于环境保护、民生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资金由东安县财政局按计划拨入各项目执行单位。各项目执行单位遵照《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方案》、《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督查方案》和《东安县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等文件要求执行,由各项目执行单位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东安县人民政府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7号)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管理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文件,东安县财政局决定对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72,440.0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于20xx年10月与本事务所签订的《东安县财政局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要求,东安县财政局委托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日-11月30日,湖南永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项目组前往东安县进行现场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审查政策文件、相关报表、账簿、凭证和项目业务台账等资料,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政策执行落实情况,采集相关数据,并根据各实施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和《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基础信息表》等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五、资金执行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资金72,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40,200.66万元,资金到位率55.5%;已支付项目进度款32,402.41万元,资金支付率80.60%.
截止到20xx年11月,资金沉淀40,037.59万元,其中:沉淀在财政32,239.34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7,798.25万元。具体项目资金支付情况如下:
1、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000.00万元,资金未拨付到项目单位,资金沉淀在财政1,000.00万元,项目未启动。
2、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3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77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77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3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3、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5,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903.3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903.3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596.66万元,项目未完工。
4、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1,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5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5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未完工。
5、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专项债券资金4,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3,84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3,840.00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60.00万元,项目未完工。
6、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6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6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7、紫水河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11,44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5,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592.17万元,资金沉淀财政5,640.00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3,207.83万元,项目未完工。
8、芦江水库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5,0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2,672.7万元,已使用到项目8,546.65万元,资金沉淀财政2,327.3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126.05万元,项目未完工。
9、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8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8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8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
10、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专项债券资金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97.14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97.14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202.86万元,项目已完工。
11、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3,5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729.46万元,已使用到项目1,729.4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11,770.54万元,项目未完工。
12、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7,6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1,088.03万元,已使用到项目623.66万元,资金沉淀财政6,511.97万元,资金沉淀项目单位464.37万元,项目未完工。
13、湘江引水工程:专项债券资金2,200.00万元,已拨付到项目单位2,200.00万元,已使用到项目2,200.00万元,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完工。详情如下。
略
(二)评价结论
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既定的各项政策部署,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89.5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六、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东安县人民政府根据《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xx〕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和《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xx〕12号)等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明确了县自然资源局、县经开区、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人民医院、县自来水公司为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项目收益负责严格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单位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立项,由县财政局按实际费用下达预算指标到各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执行过程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中央、省、市、县相关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由东安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性质、项目内容、项目实施进度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程序拨付专项资金。并对专项资金建立明细账核算,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东安县20xx-20xx年度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严格按规定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保障还本付息需求,防范财政运行和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项目、生态环保、重点民生实事工程资金需求,全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1、芦江水库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农民生活用水和农田灌溉有了保障,农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程度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区域内的各种资源配置也起到了一定的优化作用。
2、经开区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改善了环境,使东安县污水得到全面治理,大大改善城区水体的环境,减少城区对水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水平,改善了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3、湘江引水工程:湘江引水工程建设竣工通水后,彻底解决了东安县取水断面锑浓度不达标问题,为县域18万群众带来了水质更优、水量更充沛的湘江上游水,充分保障了用水安全,同时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污水处理二期工程:20xx年12月份完工,目前试运营前准备工作。
5、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工程:该项目实施运营后可有效缓解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居民生活质量也将有一定的提高,解决芦洪市镇污水集中处置问题,有效防止地表水环境及污染引发的`疾病传播与流行病暴发的可能性,当地不同利益群体均为受益人群,项目建设提升了城市品位,提高了环境卫生水平。
6、1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开始实施了大庙口、端桥铺、横塘、井头圩四个乡镇,其余八个乡镇还未开工,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当地乡镇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解决东安县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提高东安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提高各乡镇生态环境,加快新农村乡镇的建设。
7、人民医院传染病院区标准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进行土石方开挖、临建项目施工阶段,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有效增加东安县人民医院感染科的医资力量,建成功能完备、流线合理、有效布局的现代传染病院区,有效增加隔离住院病床310床,满足东安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需求,为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石,打造成专科特色突出、具有三级综合医院水平的二甲标杆医院。
8、紫水河棚户区改造:随着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与发展,商业部分销售和出租可以直接带来经济效益,还将不断增加劳动就业的需求和就业岗位,与此相适应的服务性项目和岗位也会随着城区建设的发展而不断增多,这将为当地社会就业与再就业做出重大贡献。项目建成后,可以让棚改范围内的家庭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安置拆迁居住家庭。同时有效拉动投资、消费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的积极效应,将进一步改善拆迁区域内的面貌,优化投资环境,提升东安县的城市载体功能和品味。棚户区改造项目落实后,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的问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9、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高铁新城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工业园学校周边土地开发项目:本期土地储备项目效益将逐步在后续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产生,将伴随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改善周边地区的投资环境,有效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本期土地储备项目的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有适度的关联,社会适应性强,对所涉及的各项主要社会因素有着积极的正面影响。本期项目实施后,将通过异地安置改善基地内现状居民的居住条件,并优化城市布局,美化城市环境,有助于推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效益情况
根据《东安县20xx-20xx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部分指标执行待进一步完善:
①绩效指标明确性扣1分,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不够具体,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管理制度健全性扣1分,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③资金到位率扣1分,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④问题整改扣2分,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未按计划进行土地征收工作,省财政厅已于20xx年9月下达整改函,但还未整改到位;
⑤项目实际完成率扣2.5分,项目完成及时性扣2分,计划于20xx年11月完工的项专项债券资金项目6个,实际完工3个;
⑥预算执行率扣1分,实际到位资金40,200.66万元,实际支出32,402.41万元,预算执行率80.6%;东安县20xx-20xx年度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整体符合政策要求,较好地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综合得分89.5分。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绩效指标设定不够细化,对绩效目标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等方面未设立具体的指标,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2、相应的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不利于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3、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开工;一中质押用地房地产开发土地储备、林角山片区综合配套项目土地储备项目计划于20xx年完成收储并出让,截止20xx年11月均未完成土地收储工作,导至专项债券资金滞留国库,影响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4、问题整改不到位。省财政厅20xx年9月27日下达的《关于报送省人大常委审议事项整改情况的函》对宝田路北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项目的整改要求及标准:立行立改,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实现土地收储计划,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整改期限是20xx年10月9日,截止20xx年11月,该项目还未整改完成。
八、建议
1、设置完整细化的绩效指标、完善相应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便于项目日常管理、考核和事后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
2、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加强对专项债务的管理和监督,防范风险管控,出台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项目的预算资金,分解项目各年度资金实际需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3、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债券资金及早发挥效益。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尽快形成实物,及早发挥债券资金在稳投资、补短板方面的积极作用。专项债券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难以开工建设的,要按规定程序和市场规则及时调整债券资金使用用途。
绩效评估报告 篇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预算158.038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其中:
(1)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2)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下达年度绩效目标为: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3.绩效目标分解情况:
根据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结合本地实际,分解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受益农户数1400户以上,补贴机具数1500台(套)以上,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以上。
(2)质量指标: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 %。
(3)时效指标:资金兑付率90%以上。
(4)效益指标: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以上,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以上,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问题。
(5)满意度指标:购机户满意度90%以上。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58.038万元,其中:
20xx年12月提前下达60万元(川财农〔20xx〕197号)
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98.03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以上到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0.038万元,截至20xx年末,共执行135.55万元,资金执行率85.77%,资金结转22.488万元。全年共受理补贴申请2473份,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512台(套),应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已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5.55万元,资金兑付率100%,受益农户(含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162户,拉动农民投资341.47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县农机购置补贴购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执行省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所有机具敞开补贴。按照“自主购机、乡镇受理、县级审批、直补到户”的流程,通过系统平台办理补贴申请,核验后将购机补贴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购机户账户,无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发生。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指标1:受益户数≥1400户,完成2162户;
指标2:补贴机具台数≥1500台(套),完成2512台(套);
指标3:兑现补贴资金≥90万元,完成49万元;
(2)质量指标。
指标1:大额补贴机具(800元以上)抽查率100%,完成100%;
(3)时效指标。
指标1:资金兑付率≥90%,完成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指标1:带动农民投入资金≥150万元,完成341.47万元。
(2)社会效益
指标1:增加农机总动力≥3000千瓦,完成8000千瓦。
指标2: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无,完成:无。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指标1:购机户满意度≥90%,完成95%。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乡镇受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大部分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且人员更换也较为频繁,不能较好地为申办补贴农户提供受理补贴服务。
2.虽然农民购买农机可以询价、议价,但定价的主动权不掌握在农民手中,存在经销商变相加价、抬价现象,导致部分农机具在农民享受补贴后的价格与实际市场价格相关不大,使财政补贴“缩水”,农民受益减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实施补贴申报和核查,严格政策程序和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完成项目任务内容和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的重要依据。绩效自评结果拟通过购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绩效评估报告 篇6
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商丘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区组成三个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11月15日—11月16日对20xx年度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我区共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71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152万元、省财政967万元、市财政1149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资金1450万元。目前,已对接47个项目4718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5个2882.64万元;基础设施类项目16个1323.72万元;就业类项目2个47.2万元;工作经费类4个449.63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安排产业发展项目25个2882.64万元,占各级资金的61.1%。其中:优势特色产业16个2173.92万元,占比75.4%;利用中央资金安排产业项目813.6万元,占中央总资金1152万元的70.63%。截至11月17日,各级资金共支出4486.53万元,支出比例95.1%。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区财政部门依据《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衔接资金分配标准、使用范围、支持重点、拨付程序、资金监管等,并按各部门职责加强管理。同时制定了《梁园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施细则》,对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支付程序、审批权限和需提供的资料作出了明确规定。
拨付乡镇的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执行。对拨付至建档立卡脱贫户的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将资金发放到脱贫户个人账户,同时,定期不定期组织审计、财政等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和监督。
(三)绩效完成情况。
1、抽取9个产业园区道路建设项目涉及资金1152.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观堂镇丁双楼村、双八镇彭园村、王楼乡小坝、韩小庄村、李庄乡李庄村、水池铺镇龚庄村、观堂镇花坟村、谢集镇三里村、孙福集乡朱大楼村、孙福集乡庞营村产业园区新修道路23.044公里,71651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5725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地改善了脱贫村群众出行难、农副产业销售难的问题,农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明显发展壮大,既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2、抽取“雨露计划”培训项目1个,涉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劳动技能等支出19.65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131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65人,困难人员就业10人。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95%。
3、抽评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个,20xx年小额贷款余额590笔603.6万元,余额户贷率34.93%。20xx年当年新增脱贫户及监测户贷款75笔69.8万元,当年新增户贷率4.12%。20xx年7月底贴息支出17.2万元,每个贷款脱贫户平均增收20xx元,提升群众的生活质量,满足群众的要求,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满意度达96%。
4、抽评4个产业类项目共涉及资金574.83万元,其中主要用于刘口镇奶牛养殖基地项目、李庄乡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水池铺镇大史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王楼乡韩庄村蔬菜大棚产业项目。在刘口镇奶牛养殖厂硬化路面700平方米,新建厂区道路485米,整修化粪池一座,开挖排水沟2430米;李庄乡产业园区新修排水沟2190米,硬化道路1323平方米,新打机井2眼,智慧农业项目覆盖8座大棚、水雾喷淋4200个;在水池铺镇大史庄村新建蔬菜大棚2座3840平方米;在王楼乡韩庄村新建玻璃温室蔬菜大棚1座1320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实施带动脱贫户58户,增加64人就业,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172人,群众满意度达96%。
5、抽取2个基础设施类项目涉及资金126.9万元,主要用于刘口镇李堤口村村内道路建设和李庄乡北街村村内道路建设,分别安排资金58.5万元和68.4万元。在刘口镇李堤口村新建新建宽4米厚18公分C30水泥路1233米,共计4932平方米;在李庄乡北街村新建厚18厘米宽3米长746米C30水泥路2238平方米,新建桥涵1座;新建厚18厘米宽4米长350米C30水泥路1400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受益群众约1310人,群众满意度达99%。极大的改善了村内群众出行难的'问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以上项目重点考核综合评定得分为98分。
三、资金监管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公开公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资金分配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考核结果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衔接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各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人员多次深入脱贫村,走访脱贫户,实地了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绩效和群众满意等情况,增强各级各部门责任。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天来,通过对8个乡(镇)实地查看,调查走访脱贫户,收集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实施、验收等程序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通过综合分析,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和标准,结合现场评价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运用
从重点项目资金的绩效绩效检查情况看,20xx年整体绩效不错,其中评价结果较好的有李庄乡、王楼乡、水池铺镇,下年度在资金分配上将予以倾斜。其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实施产业项目,脱贫户获得收益,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拓宽了村集体或脱贫户增收渠道,增加了脱贫人口就业,增强了农村经济实力。
(二)通过对脱贫村产业园区道路及村内道路的实施,脱贫村及个别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脱贫人员提供了便利的出行环境,同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有效提高农户收入。
(三)通过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劳动者技能,帮助他们拓展思路,了解市场信息,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就业和致富本领。及时提供农业科技服务,提升农民农业生产技术,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粮食产量,促进脱贫人口增收。
六、建议
(一)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要求使用资金。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园区责任,确保投入资金安全、完整,确保脱贫户收益。
(二)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要切实负责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做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前置审核、提前论证、储备充分、动态调整,避免因项目准备滞后、组织实施缓慢、补助对象未及时确认或确认不准影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实施,从而影响支出进度。
(三)乡、村两级要严格对照《梁园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最好使用永久性公示公告牌在项目实施地公示,同时做到公示内容完整、真实。
(四)乡镇财政所人员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资金使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对乡镇财政所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及业务专项培训。
绩效评估报告 篇7
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腰新乡党委于今年三月份制定并印发了《腰新乡机关干部业绩考核办法》。腰新乡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这一年来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绩效考核的基本情况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1月至3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2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公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程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2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意义和改革对象、改革内容。20xx年2月25日制定了《腰新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3月2日起实施。
(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3月2日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腰新乡机关干部业绩考核办法》,首先明确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建议
工作计划一方面是完善绩效考核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是加强痕迹管理。
绩效评估报告 篇8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导方案》、《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包绩效考核方案(20xx版)》、《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xx】8号)、《xx县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健字【20xx】34号以及《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的通知》x卫健字【20xx】36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掌握我县20xx年第二季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开展情况,县卫健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7月1日xx7月4日对我县十个卫生监督协管站的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督导、考核,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年初陆良县卫生健康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了10个卫生监督协管站,聘任了3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根据协管工作实际需要,7月份又按《陆良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监督协管实施方案》新聘任了3名专职协管员,目前共有36名协管员,其中31名为兼职,5名为专职(直接由卫生监督局管理使用)。
二、考核方法:
10个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站必查,在每个协管站辖区内随机抽取3个村卫生室(个体医疗机构)、3个学校(幼儿园)、3个公共场所单位、3个集中式供水点、3家涉及职业健康的用人单位。
(一)考核内容: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相关信息报告、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疫苗接种点、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的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情况。
(二)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当场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管理相对人访谈、填写群众满意度调查表的方式为主,以微信发送手机定位巡查图片为辅助,以《我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考核评分表》为标准,对各乡镇的卫生所(其它各级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饮用水管理单位、公共场所单位等进行现场核查,对各卫生监督协管站巡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
三、检查结果:
1、队伍建设方面: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资金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人员配备、配套设施尚可,协管工作基本能开展。
2、项目实施方面:各乡镇积极收集整理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资料并归档,及时报告卫生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违法线索,积极协助卫生监督局对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医疗机构及非法行医、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等每次巡查都有巡查记录。
3、本季度我局完成对各乡镇的督导考核,共收到卫生监督协管的报送信息29条;医疗机构巡查539户次及医疗机构档案建立22户、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及疫苗接种点巡查245户次;职业卫生巡查16户次;生活饮用水巡查242点次及档案建立9户;学校卫生(包括幼儿园)巡查480户次及学校档案建立62户;公共场所巡查676户次及档案建立52户。
4、打击非法行医:本季度根据各协管站的信息报告,我局在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协助下,对所报非法行医信息展开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本季度共取缔5户非法行医户,没收药品及相关器械6袋(箱),没收药柜2台,行政罚款23200元,还有各协管站当场取缔游医摊点9个。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各乡镇(街道)协管站刚成立办公经费短缺,目前还没有挂牌,办公用品(如: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急需购置,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管理制度仍沿用以前的'未能及时更新,争取年底前落实。
2、有2个协管站上报信息及汇总表不及时,巡查数据不完全,已按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3、卫生监督协管员监督能力不高,还需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其中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目前还不能胜任,暂由中枢同乐街道协管站协助监督局监督执法,导致监督覆盖率低。
4、打击非法行医任重道远,宣传力度还不够,由于非法行医者违法成本低、流动性、隐蔽性强,协管员巡查难度增高,导致不能及时发现、上报信息。
5、部分协管站档案建立还不规范,工作计划、总结、图片等资料未及时收集归档,特别是各经营单位分户档案大部分都未建立,即使已建立的,也不符合要求,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及时整改。
6、少数协管站巡查表填写不完整,发现问题无整改意见,已下达督导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
7、通过微信小程序和电脑端上报现场巡查的数据与上报协管办的纸质数据不相符,目前已向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汇报请求帮助原始数据库下载方面的问题,尽快解决上报数据统一。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能力。
2、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巡查进村、入户,做到不留死角、盲区,提高监督覆盖率。
3、按照《xx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工作目标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
4、加大督导考核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总之,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卫生秩序,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杜绝卫生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将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并把工作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监督;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发挥更好的前哨作用,促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稳步有序发展。
绩效评估报告 篇9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 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二、过程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 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项目产出
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项目效益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 “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五、工作创新方面。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六、自评结果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估报告 篇1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年初预算,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于20xx年2月25日申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以上力争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市级示范村,并能够辐射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于年初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政府同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快速。
2、资金使用。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设计费、广告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并达到了省、市创建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2、社会效益
(1)推动我县主导产业茶叶和蚕桑的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将为提升改造茶产业,提高茶农种茶积极性,实现茶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为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和实现路径。
(2)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品流通。解决了茶农卖茶难和购买农资难的'问题;龙头企业利用产业、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为联合体各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流通、资金等服务,将茶产业上下游联结在一起,分工协作,抱团发展。
(3)带动基地升级,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龙头引领,在管理上为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用保护价的订单模式解决收购问题。
(4)实施精准帮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此外,还将企业部分收益用于二次返还,按照“三包两返一互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实现产品帮扶、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绩效评估报告 篇11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前窑村,桃乌路东侧、苏震桃公路西侧、江南运河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237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236.9平方米,其中新建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236.9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61000平方米,包含停车场、农村道路及桥梁、强弱电、田园乡村、绿化等配套工程。
(二)绩效目标
项目总体目标: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转型发展为路径,挖掘桃源文化和生态特色,加快旅游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全面建设“服务经济强、人民生话富、生态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桃源。
项目阶段性目标:
1.完成开工前各项工作。
2.有序推进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
3.完成部分道路工程。
4.完成部分桥梁工程。
二、评价情况
(一)项目特点分析
桃源镇位于苏州市最南端,与浙江省乌镇、南浔等古镇相连,又称水乡森林小镇,拥有4.5万亩森林形成的“天然氧吧”,11.5公里的京杭大运河及其支流纵横交错形成的水网湿地景观,是国家级生态乡镇、全国环境优美镇、国家卫生镇、中国出口服装制造名镇、江苏省历史文化名镇。桃源镇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生态资源,结合当地的农业农事、民风民俗及特色田园文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提供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休闲旅游,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动能新业态。同时为改善周边居民环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各类审批及招标工作已完成,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有序推进中,道路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二座桥梁已完成桥墩建造。
项目尚未有经济效益产出,故绩效评价主要集中为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以评价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进度等相关情况。
(二)评价思路方法
项目资金管理评价主要依据遵循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61号)等文件精神,等对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要求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考核。
项目建设进度、安全生产等主要依据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对本项目下达的年度指标进行分解细化,设置细化指标进行管理理、考核。
(三)评价工作情况
对照设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逐项进行跟踪评价,评判各项指标实际完成情况。
(四)评价结论
对照评价标准,逐项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价。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顺利完成,综合评分等级为“优”。
三、项目绩效
资金规范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关于下发《桃源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桃政发〔20xx〕44号)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对专项债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开立专项债资金管理专户,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于吴江区桃源镇费家浜美丽乡村文化服务提升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完成债券发行费及利息支付,按月报送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投资情况。
四、存在问题
无
五、有关建议
无
绩效评估报告 篇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
城市公共交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性事业,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工程,承担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生态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功能,与城市发展的经济目标、生态目标和社会目标休戚相关。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能否保持正常的运营秩序,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城市的发展与建设以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对于公交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着行业特殊的意义。
(二)项目概况
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由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主营业务:城乡公交、城市公交、出租客运、校车客运服务等,系全资国有企业。xxxx年整合沂水县城乡公交,投入公交客车120台,运行18条城乡公交线路;xxxx年4月整合沂水县城市公交,并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城市公交运营协议,投入新能源客车60台,运行5条城市公交线路。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1.项目预算
沂水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为确保公交公司正常运营,对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每年给予定额补贴72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xxxx年城市公交项目的使用绩效,该项经费xxxx年预算为720万元,xxxx年520万元,财政预算审批1240万元,实际拨付经费为1240万元。
2.评价结论
城市公交地方运营补贴项目绩效综合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经验做法
(一)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1、公交班次控制规范,正班正点保障
城市公交运营中,沂水县盛通公交客运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班次考核,对每个班次发班以前到调度室报班,保证了车辆正点发出。不定期上路抽查,查班次运行情况,特别是早班车、末班车的运行时间是否规范,为城市公交规范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群众候车等车乘车提供了方便。
2、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城市公交安全运行
城市公交车辆驾驶员均由安全科审核把关,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安全科对驾驶员动态管理,驾驶证到期提前提示,车辆违章即时通报,把好“人”的因素。机务科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公交车定期年审、二护,定期上修理厂例行车况检查,把好“车”的因素。双管齐下,xxxx年城市公交安全生产实现佳绩。
3、抓好“三清一保”,打造良好的公交车辆形象。
清理工作台,清理车体各类污渍,清理车辆及挡风玻璃张贴物,把车辆卫生形象作为工作个一个重点,城市公交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卫生,一尘不染的良好形象。
4、重视文明服务,旅客投诉率不断下降。
工作中加强驾驶员的培训教育,树立高度的服务意识,文明用语,礼貌待客,拾金不昧,文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对收到的旅客投诉,本着发生一起查实一起,对责任投诉严格按照《城市公交驾驶员服务规范》中的规定进行处罚,同时要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使其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以后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查实好的案例在驾驶员队伍中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交站场环境。
沂水县城市公交总站位于沂水汽车站北侧,长途旅客出站后零公里换乘,占地面积约8000平方米。根据沂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规划,西城公交换乘枢纽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
6、发展智慧交通,智能候车,便利出行。
打造绿色出行环境。城市公交车辆全部按照4G视频监控系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线路、时速、车内基本情况,保障安全运行。为方便群众乘车,公司与“掌上公交”合作,将我县所有公交站点、车辆信息、发车班次等输入该终端,乘客在公交车上扫描按照“掌上公交”APP 后能够适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查询乘车线路、等待时间、去程时间等。xxxx年公司试点安装电子公交站棚4处,智能候车进一步方便了群众乘车。
(二)制度健全,提高资金有效使用率
从调研情况看,我局和资金使用单位沂水县盛通公交公司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管制度,尤其是针对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监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城市公交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更为项目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从本项目实际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620万元在申请当月即拨付至公交公司,为城市公交的正常运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产出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xxxx年城市公交改制以来,采取公车公营的模式,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彻底杜绝了原来个体业户经营始终存在的倒客、甩客、馈班、超员运输、私涨票价等问题,切实实现了城市公交安全舒适、便民惠民的优越性。
公司加大对正班正点的考核,保障了班次正常运行,群众乘车方便快捷。加大对文明服务的考核,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投诉,对查实后的责任投诉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公示一起,投诉率明显下降,文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公交运营中,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佳绩。公司驾驶员王京国被评为“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司机”,xxxx年驾乘人员涌现出好人好事85件,拾到现金21000余元,手机12部,还有10多个身份证、银行卡、行李等,都一一送还乘客,收到乘客赠送的锦旗16面。盛通公交驾乘人员高尚的品质和道德情操,为弘扬社会正义、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本项目的产出效益看,项目按照临沂交通运输集团与沂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沂水县城市公交运营协议》实施,各项产出指标均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更是显著,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更进一步彰显了项目的民生性质,满足了百姓的出行需求、安全需求和环境净化需求,群众满意度高。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评价发现,xxxx年城市公运营补贴项目带来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一)预算编制应更科学规范
本项目涉及到的1500万元资金为县财政对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补助资金。在工程项目申报报告中,本项目建设投资预算合计1.5亿元,xxxx年申请补助资金1.5亿元。xxxx年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50万元,xxxx年12月份,又申请追加1250万元。在实施方案中虽明确了补助资金的标准及支付的数额,但年度补助资金率低,后续补助资金缺口较大。
(二)相关基础支撑材料不甚完善
本项目中的立项申报、招投标、合同协议等事前材料,以及资金拨付凭证较为充分,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支撑材料较为缺乏,比如工程施工期间的.绩效监控,工程竣工后的验收证明等。这些基础材料不足,对于评价项目开展的有效性、规范性难以提供有力证据。
四、意见建议
(一)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和地方实际,科学编制预算
本项目一个突出问题是补贴资金与年度预算偏差较大,年度预算资金仅为项目预算的二分之一左右。虽申请资金和实际批复资金的偏差在所难免,但也体现部门对项目实际和地方财政实际考虑论证不甚充分。以此建议部门在项目申请论证中既要立足于民,想民生之所想,急民生之所急,切实解决百姓呼声较大的实际难题,又要充分考虑县域实际,科学编制项目预算。同时要积极多措并举,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难题,确保各民生工程项目顺利落地,尽早产出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树立档案意识,提升过程管理的流畅性、严谨性
在推进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忽视过程的管理和相关材料的留存和归档。因此在绩效评价量化过程中就无法取证体现过程监控和具体绩效指标。建议以后重视项目业务管理过程手续的规范、齐全并及时归档,强化过程管理的严谨性,提升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同时注重与各相关部门、项目关联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升项目实施的流畅性、高效性。
绩效评估报告 篇1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文件精神,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是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进一步改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有效提高供餐质量、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大力推进食堂供餐,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学生就餐需求、进一步提高食堂供餐比例。
2、项目立项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2〕7号
(3)《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2〕12号);
(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元政办发〔2012〕63号);
(5)《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24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2号)、《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xx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教〔20xx〕95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三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中央奖补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元财教〔20xx〕107号),元谋县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为19,552,400.00元,根据提供收支明细表及相关支出凭证,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结余4,472,100.00元(其中:州级资金999,000.00元,省级资金3,473,100.00元)。结余资金过大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学生错峰开学,中学最多在校天数为185天,小学最少在校天数为157天,资金下达是按每生每年在校200天,每天4元计算,因学生在校天数不足200天,所以造成资金结余过多。州级资金结余999,000.00元在县财政局,资金在下一年度中继续使用支出;省级资金结余3,473,100.00元在教体局账户上,已在20xx年春季学期做省级配套拨给各学校使用,已全部使用无结余。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xx年春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20xx3人(小学13415人、中学6738人);
20xx年秋季学期共有69所学校的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小学58所、初级中学11所,惠及学生19998人(小学13797人、中学6432人)。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教体局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未进行预算申报,使用的是资金下达文件所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补助人数覆盖率100%;补助学生人数大于≥20xx3人;补助资金到位率100%,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教体局根据上述绩效目标设定了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实际享受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学生人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中央专项资金拨款标准按照每生每天4元、全年800元的标准执行,确保我县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状况,逐步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全县各中小学,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2、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部门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3、资金安排程序。
资金通过调度,由各地财政局将省级资金纳入专项资金设定的专户,并根据学校实际学生人数,由财政直接拨至各乡(镇)中学、小学设立的“义务教育经费专户”上。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
项目资金安排有明确的标准,在对实施的工作做了较为充分的考虑并结合财务开支标准,同时参照2019年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资金安排。
5、财务管理。
根据《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12〕13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元财绩〔20xx〕7号)文件的规定,教体局成立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组,并于20xx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教育体育局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教体局20xx年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9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元谋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效显著。学生身体素质全面提高,有效促进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管理的难度和食品安全的压力较大,影响学校教学和管理的精力,新增食堂工作人员聘用难,建议上级核给一定的正式人员编制,保障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从业人员的技术能力普遍不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规范性,加工的膳食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xx〕295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xx〕11号);
5、《元谋县教育局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元财教〔2012〕13号);
6、《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xx〕7号);
7、《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xx〕4号);
8、《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营养餐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xx〕10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中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自评、实地评价、交换和反馈意见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2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1个三级指标。
2、评价标准
(1)项目整体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具体方法可以采用以下5种方法中的一种,也可多种评价方法并用: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法、历史比较法、专家评价法、问卷调查法、横向比较法。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分数据来源于由教体局提供的资料。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92.54分,评价等级“优”。综合评价结论: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良好,改善了学生食堂设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少年儿童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得到学生及家长的高度认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综合结论: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性影响认可率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自评与绩效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教体局汇总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绩效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评价综合评分1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基本能够与元谋县教育局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25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19〕2号)等文件,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表,使用的为上级部门下达资金文件后所附带的项目绩效目标表,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相符,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预算依据基本充分、合理,与项目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评价综合评分17.54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7.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54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得2分。
20xx年安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20xx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扣0.46分,得1.54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xx年项目预算收入19,552,400.00元,根据教体局提供相关资金文件及下级单位学校收支明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15,080,200.00元,预算执行率为77.12%。20xx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19,552,4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15,080,200.00元。根据检查资金拨付文件,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基本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元谋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元财教〔2012〕13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2分,得6分。
项目在业务管理方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等。项目绩效跟踪执行方面不到位,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一般。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61分,评价综合评分5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5.9%),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30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完成小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13418人;中学阶段应补助人数达到6738人;营养改善计划覆盖69所学校。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质量达标率: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补助人数覆盖率达100%。。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教体局及学校提供的营养餐发放人数表,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人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800元。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8分。
通过项目的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得到很好的实施,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了学生努力学习的氛围,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实现了良好的各学校都在学校设置意见箱和“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配餐食谱、食品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20分,扣3分,得17分。
元谋县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都是实名制认证,各学校都会认真上报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按时填报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行为发生,确保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的信息真实准确,使学生受益人数达到20xx3人以上。
元谋县各中小学校均设有专项公示栏,通过公示专栏及时公示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受益人数、就餐情况等。并通过家长会、黑板报、校园广播、营养餐宣传画册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这项惠民政策,确保了补助政策的知晓度达100%,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xx年未进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质改善情况无法判断是否达到要求。
(2)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元谋县教体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3)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教体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把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做好,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各实施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组成的监督小组,以后勤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把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行校长负责制,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责任。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人数统计情况统计上报,组织严密。
(二)大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会、营养健康、黑板报、宣传标语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做法等,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为使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入库、储存、加工、留样、发放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细化管理信息,严格管理规程,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计划的行为和现象。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原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工作预案;三是严格质量检验,确保学生吃的安全;四是建立监督机制;五是加强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在地方课程中安排营养膳食等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使其掌握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六是做好跟踪监测。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膳食搭配是否合理,是否满足营养需求,学生营养状况是否得到了明显改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五)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食品发放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根据教体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绩效评估报告 篇14
随着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提高,加强对专项债资金绩效管理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项债券“发得出、用得好、还得上”,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20xx年初,李沧区财政局将事前绩效管理范围扩展到专项债券领域,并作为创新改革试点,针对20xx年第一批发行的'专项债券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对20xx年发行的债券资金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20xx年6月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61号),根据通知要求,李沧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了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发债单位对20xx年发行的全部6个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工作,并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了财政事前绩效复核,进一步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产出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李沧区财政局较早开展了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等绩效管理工作,具有较为先进的绩效管理经验,在财政部出台办法后,李沧区财政局为市财政局以及其他区市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及模板。在专项债券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培训会。在专项债券资金申请阶段,李沧区财政局邀请评审专家,组织区内各发债单位专门负责专项债券工作的负责人员,召开专项债券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对20xx年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
二、组织区内各发债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区内各发债单位聘请有绩效管理经验的中介机构,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获取项目信息,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对专项债券的资本性、公益性、收益性进行严格论证,确保项目收益可以覆盖专项债券本息的1.2倍以上。
三、区财政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复核。在企业事前绩效评估自评的基础上,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进一步对项目开展复核评估,通过复核,确保项目符合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并具备偿债能力,以从源头上降低政府决策风险,提高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