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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读后感

2025/04/17读后感

此篇文章《依法治国》读后感(精选6篇),由智远网整理,希望能够帮助得到大家。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1

今天,我们上阅读课的时候,在阅览室里看了《依法治国,学法守法》,我深有感触。

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家,是青少年第一个影响最深的地方,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识朋友,到处流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

学校,是第二个影响青少年的地方。例如,一些青少年因为和同学一时怄气,就影响了彼此之间的友谊,还很容易导致心灵或肉体上受伤。又例如,某某同学被老师批评了一顿,如果接受不了,就会怀恨在心,便处心积虑想谋害老师。罪恶,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一些不经意的事情中造成的,缺少了胸襟,那么,你就会成为罪恶的“猎物”。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总之,作为一名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很多,很多。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2

在读《依法治国》时,心中顿时涌起无数感慨,对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中一个话题——依法治国,从你我做起。

这个话题中,我最敬佩曹辉,杨光雨,吴松建这三人。他们仅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但心中存的法律道德远比许多成年人更广泛。他们不会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将钱包里的钱占为己有,反而发扬了自己的文明善举,成为了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行为上的模范。

记得我五年级的时候,也发生过这样类似的事情,而我的举动却与他们是完全不一样的。那天我正走在步行街上,一个在阳光下发着光的物体吸引了我的视线。捡起一看——手机!还是苹果牌的!如果拿到学校里就能跟同学炫耀一番啦!我边想着,边小心翼翼地往四周瞄了一圈。确定没人后,我把捏在手中的手机放进口袋。

刚要把它收为己用,但我万万没想到,半路竟杀出个程咬金!那是一个皮肤黑黝黝的中年妇女,她朝我走过来。我顿时有些忐忑不安,她会不会直接把我抓到警察局里去?会不会说我是小偷?

但她只是冲我莞尔一笑,露出的牙齿在黑皮肤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洁白。她说:“小朋友,要学会拾金不昧哦!”听了这话,我脸上一热,低下头,不知所措起来。中年妇女看得出我尴尬,伸出手说:“没关系,手机给我!”我掏出手机,毫不犹豫地给了她。当时我没有想那么多,只知道她是个好人,或许这就是法律让人与人之间产生了无条件的信任。只见她接过手机,跑向不远处的巡警局……

我们生活中就应该有这样的人,有这样心中存着法律道德的人。不能随意就将别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应当返还权利人,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3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今天,我在《依法治国》这本书中看到了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三位同学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心中漾起了阵阵的暖意。

20xx年5月7号,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现金和许多证件。他们交给了门卫袁爷爷,袁爷爷称赞他们的行为非常棒。后来,三人在班主任和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三人回答:“别人的.东西不能要,如果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两样呢?”

说得真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传递正能量。拾到钱物本是平常事,但面对诱惑能做到不动心,是多么可贵啊!为此,黔东南文明网“身边好人”栏目专门详细介绍了曹辉、杨光雨、吴松键的事迹,称赞他们是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班的尤丽锦,张磊,六(1)班的徐嘉蒋和李杨锐丁。就说说张磊吧,两周前大课间活动时,突然地上出现了一道亮光,张磊眼尖,跑上前一看,是一枚五角硬币。他捡了起来,问周围的人:“谁掉的钱啊?”没人回应,大家都忙着活动呢!他又把硬币举过头顶,加大音量说:“谁掉的钱啊?”还是没人回应。张磊急了,扯着嗓子大喊:“谁掉的钱啊?”我正好在一边,被这突然的一嗓门吓了一跳,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大声,吓我一跳,没人回应可以去交给老师呀!”“对啊对啊!”他欣喜若狂,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他转过身,迅速奔向杨老师,还差点把我撞飞。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确,五角钱虽小,却折射出张磊同学美好的心灵,值得大家学习。五角钱不多,也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就不能要,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4

我今天读了一本与法律有关的书,叫做《依法治国》。书中的内容让我感触颇深,我认为法律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如果你遵守了规定,就会相安无事,如果你违反了,就会害了自己,也会连累他人。

平时我只觉得法律离我很远,都是成人的事,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同样如果我们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会受到它的制裁。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别想钻法律的漏洞,都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从小就打架、骂人、偷窃等,长大就会愈演愈烈,甚至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同学们,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5

我今天读了一本与法律有关的书,叫做《依法治国》。书中的内容让我感触颇深,我认为法律就像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如果你遵守了规定,就会相安无事,如果你违反了,就会害了自己,也会连累他人。

平时我只觉得法律离我很远,都是成人的事,直到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一部保护我们未成年人的法律,同样如果我们违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会受到它的`制裁。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个人都别想钻法律的漏洞,都应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从小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从小就打架、骂人、偷窃等,长大就会愈演愈烈,甚至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尊敬师长,爱护同学,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同学们,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依法治国》读后感 篇6

拾金不昧,品德高尚。今天,我在《依法治国》这本书中看到了天柱县凤城镇第二小学的三位同学拾金不昧的感人故事,心中漾起了阵阵的暖意。

20xx年5月7号,曹辉,杨光雨,吴松键三位同学在操场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厚厚的一沓100元现金和许多证件。他们交给了门卫袁爷爷,袁爷爷称赞他们的行为非常棒。后来,三人在班主任和领导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当记者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三人回答:“别人的东西不能要,如果不还给失主,这跟我们偷来的有什么两样呢?”

说得真好啊!小小年纪,就懂得传递正能量。拾到钱物本是平常事,但面对诱惑能做到不动心,是多么可贵啊!为此,黔东南文明网“身边好人”栏目专门详细介绍了曹辉、杨光雨、吴松键的事迹,称赞他们是拾金不昧的好少年。

其实,在我们身边有许多这样的人,比如我们班的尤丽锦,张磊,六(1)班的徐嘉蒋和李杨锐丁。就说说张磊吧,两周前大课间活动时,突然地上出现了一道亮光,张磊眼尖,跑上前一看,是一枚五角硬币。他捡了起来,问周围的人:“谁掉的钱啊?”没人回应,大家都忙着活动呢!他又把硬币举过头顶,加大音量说:“谁掉的钱啊?”还是没人回应。张磊急了,扯着嗓子大喊:“谁掉的钱啊?”我正好在一边,被这突然的一嗓门吓了一跳,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这么大声,吓我一跳,没人回应可以去交给老师呀!”“对啊对啊!”他欣喜若狂,也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说完他转过身,迅速奔向杨老师,还差点把我撞飞。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的确,五角钱虽小,却折射出张磊同学美好的心灵,值得大家学习。五角钱不多,也是别人的,别人的东西就不能要,这不仅是做人诚信的标杆,道德的底线,还是法律的约束。《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我们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