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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风吹跑的书信

作者: 邱素敏2024/07/02情感

收到朋友寄来的一封书信,竟让我有落泪的冲动。想来,书信被逼退墙角,有十多年了吧。

记得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报社。那年大哥在市报发表了一首诗歌,惹得我心里也痒痒的。从作业本上撕下了张方格纸,连夜写好投出去。那段时间,见到邮递员我就跑得飞快。大哥问:“你把信寄哪里去了?”我说某某日报。地址咋写?某某日报。收件人呢?编辑部叔叔阿姨。落款呢?没写。13岁的我成了全家人的笑柄。好长一段时间,我都臊得不敢抬头走路。

正式写信,是上高中时了。那时在县城读书,分散在各地的老同学就靠书信传情达意。经常是晚自习后打着手电筒,趴在被窝里写信。一封信修修改改,没有几个夜晚是不行的。在那青涩岁月,书信不仅传递着感情,更传承着对文化的崇拜,同时也真实记录了成长的脚印。

参加工作,书信又成了爱情的使者。信封、邮票,买一堆,两天一封,写好连夜塞到邮筒里。回去后整个人魂不守舍,坐着,走着,躺着,盼回信望眼欲穿。收到信件心如鹿撞,那家伙竟敢自作主张,把我的名字砍去三分之二,剩下那一个字,读起来让人脸红心跳。信看完了藏到枕头套里,过几天拿出来再读,一个字一个字端详,比端着镜子挤青春痘都认真哩。

结了婚,爹娘又让人害起相思。想他们了,拿着哥哥书信比葫芦画瓢。家信难写,心里纵有千言万语,落笔却仅有几行,稀稀拉拉总为凑不够一张烦恼。信的开头端端正正一句问候:爸妈,你们好!中间写工作身体爱人孩子,内容千篇一律,只敢报喜不能报忧。结尾一句,此致敬礼,儿叩上。胶水小心封了,信封上一笔一画写上父亲姓名,姓名后一个括号,括号里一个“大人”,如签重要合同,庄重而敬畏。

等女儿离家上学,手机早已普及,让她每月写一封信给我解相思,她答应很爽快却不肯付诸行动。逼急了,竟然打印了一份,挂号邮回来应付我。当年读信的快乐踪影全无。

为生活,我曾搬家数次,从郊区搬到城中村,从平房搬到高楼,老物件越搬越少,只有收藏的书信一页也没丢下。有空了翻翻看看,循着字里行间的隐秘信息,感觉又回炉活了一回,倍儿爽。

如今手机的出现,让传统的书信被遗忘。习惯了敲击键盘,再提笔,忘字已成常态。情不尽则味深,言不尽则致远,“快文化”便利却略显随意,远不如书信那般郑重其事,回味无穷。